【公示】关于公示2019年度第二批(总第十一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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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科高发〔2020〕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专家评审及认定小组审核,提出2019年度第二批(总第十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服务)拟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产品(服务)将核发《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证书》。 单位或个人对名单中企业、产品或服务有异议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异议材料请签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度第二批(总第十一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公示名单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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