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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发布日期: 2020- 02- 21 信息来源: 市科委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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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办字〔2019〕43号)的通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市科委”)内设20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科创中心建设综合协调处、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研究室)、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重大专项处、科技服务业与文化科技处、科研机构管理与科技金融处、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处、电子信息与新材料科技处、医药健康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宣传与科普处、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港澳台科技合作办公室)、外国专家服务与科技人才处(港澳台专家服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以及中共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驻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市科委下属24家预算单位参加了2020年度部门预算,分别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行政、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事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老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科委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北京科技协作中心、北京市科技信息中心、北京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科技传播中心、北京科学仪器装备协作服务中心、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农村发展中心、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促进中心、北京新材料发展中心、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北京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和北京软件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

市科委是负责本市科技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科技发展、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牵头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秘书处职能,组织拟订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并开展监督落实。

3.统筹推进首都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负责新型研发机构的筹建、管理及服务,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4.推进本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提出科技发展战略建议。提出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5.拟订本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牵头组织在京国家实验室培育建设,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6.组织开展本市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统筹推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7.牵头建立本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金融相关政策,开展科技金融促进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本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服务业、科技促进城市和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政策及措施。

9.牵头本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10.拟订本市科技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科学技术奖励组织实施及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承担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创新调查和科研成果报告工作。依据市政府授权,履行所监管企业出资人职责。指导科技保密工作。

11.负责本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全市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

12.负责本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及其团队、外国科技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14.指导各区科技创新工作,联系市有关部门科技创新工作。统筹推进本市与各省区市的科技领域交流合作、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

15.拟订本市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推进国际技术转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与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交流。负责科技外事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把北京打造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更好地服务和支撑世界科技强国建设,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本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108人,实际107人(含中共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驻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纪检监察组7人);事业编制784人,实际553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33人。

离退休人员 282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274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372,118.77万元,比2019年412,767.83万元减少40,649.06万元,下降9.85%。其中:财政拨款294,114.68万元,比2019年337,838.84万元减少43,724.16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高精尖项目年初暂未下达;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1,822.41万元,比2019年1,902.57万元减少80.16万元;其他资金76,181.68万元,比2019年73,026.43万元增加3,155.25万元。

其他资金包含:事业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3,253.89万元,比2019年3,548.34万元减少294.4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207.17万元,比2019年4,158.67万元增加48.50万元;其他收入170万元,比2019年181万元减少11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68,550.62万元,比2019年65,138.42万元增加3,412.20万元。

事业收入减少主要原因: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的自然基金联合基金项目合作方出资减少,以及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等单位与其他单位的项目课题合作减少导致事业收入减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北京软件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北京新材料发展中心等单位调整、开拓有关专业业务领域,预计增加软件检测、专业咨询服务等业务收入。

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其他收入主要为利息收入,预计2020年现金流量减少导致利息收入减少。

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增加主要原因:北京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院建设、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培育等项目根据工作计划安排,项目经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372,11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5,031.2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73%,比2019年25,159.51万元减少128.28万元,下降0.51%,与2019年基本持平;项目支出预算343,298.8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2.25%,比2019年383,901.78万元减少40,602.94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高精尖项目年初暂未下达,下降10.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与2019年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788.7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02%,比2019年3,706.55万元增加82.15万元,增长2.2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三、主要支出情况

市科委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主要用于项目支出,主要支出方向:

(一)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

主要用于市属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养老与社保经费。

(二)基础研究方面

主要用于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建设、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建设、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运行经费、北京生物结构前沿研究中心建设、生命科学前沿创新培育、前沿新材料技术创新等项目。

(三)应用研究方面

主要用于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建设、全球健康药物研发中心建设、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建设、AI+健康协同创新培育、创新品种及平台培育、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创新、能源与材料领域应用技术协同创新(未来科学城)、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技术创新、科技冬奥等项目。

(四)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

主要用于首都临床诊疗技术研究及转化应用、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腾盛博药药物研发中心建设、2020年北京市落实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培育与发展工程、京津冀协同创新推动、前沿交叉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发展、“设计之都”品牌建设等项目。

(五)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

主要用于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与创新券、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科技服务与文化设计创新平台、2020年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技术市场发展专项等项目。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行政、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老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科委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北京科技协作中心、北京市科技信息中心、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农村发展中心共11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0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0.60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7.0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202.5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225万元减少22.5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过紧日子、厉行节约”的预算总体要求,相应调整压缩了部分2020年出国任务;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含签证费用、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5.0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6.58万元减少1.54万元,主要原因:市科委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在2019年预算核减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调整工作安排,减少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支出。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科技单位来京调研接待事项、学习交流、业务研讨,专家咨询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83.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25万元,比2019预算数18万元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由于不同单位购置车辆型号不同,造成车辆单价差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58.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9.4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3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83万元,其他7.47万元。比2019预算数58.09万元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在公车改革基础上,执行“厉行节约”预算总体要求,在2019年预算核减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市科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75.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7.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27.8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市科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43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430.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行政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等4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7.60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市科委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9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154个的64.29%。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72,579.57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9.11%。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市科委共有车辆54台,1,179.6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8台(套)、4,427.3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76万元。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1. 重点支出情况

(1)生命科学前沿创新培育专项

①政策依据

国家层面: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视察北京,明确了北京“四个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是中央赋予北京的重大战略任务。

市级层面:《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医药健康产业的指导意见》将医药健康产业列为今后北京市重点发展的十大高精尖产业之一。《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加强人才支撑,遴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顶尖人才和团队,并通过设立北京医药健康前沿创新专项,给予持续稳定支持”。

职责层面:市科委主要职责包括会同有关部门促进本市医药健康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市科委内设医药健康科技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本市生物工程、医药产业、医疗卫生及食品安全等领域科技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及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应用等。本专项工作重点支持生命科学前沿领域的研究。

②绩效目标

聚焦支持重点领域的顶尖人才,参考美国霍华德休斯医学研究中心(HHMI)项目组织和评估模式,项目遴选的重点放在对顶尖人才学术影响力、技术创新性、未来成功的可能性等方面的考察,并采取国际同行专家评审的方式,稳定支持具有国际影响力、高产出、未来具备转化潜力的顶尖人才,鼓励顶尖人才团队自主选题,给予更多的科研自主权。

③预算安排

2020年本专项安排0.79亿元,主要从两方面开展,一是继续稳定支持第一批顶尖人才。按照签订的任务书要求,继续给予第一批顶尖人才第三年的经费支持,积极推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关键技术成果落地北京。二是支持遴选出的第二批顶尖人才。延续2018年的组织模式,启动第二批顶尖人才的遴选工作,通过国际评估遴选并稳定支持10名左右顶尖人才。

(2)首都临床诊疗技术研究及转化应用专项

①政策依据

国家层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提出,通过加强重大疾病科技攻关,在疾病预防、诊断、精准医疗等领域形成一批创新成果并转化应用;以市民健康重大需求为导向,围绕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罕见病等开展临床诊疗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提高疾病诊疗能力及市民健康水平;通过临床适宜技术在基层医疗机构的示范应用,规范临床诊疗标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发挥临床资源溢出效益,推动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承接更多的北京企业品种,加快创新品种的研发速度,为北京全面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市级层面:《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医药健康产业的指导意见》将医药健康产业列为今后北京市重点发展的十大高精尖产业之一。《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提高临床研究与试验水平”“引导医疗机构加快成果转化”等重点任务。

职责层面:市科委主要职责包括会同有关部门促进本市医药健康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市科委内设医药健康科技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本市生物工程、医药产业、医疗卫生及食品安全等领域科技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及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应用等。本专项工作重点支持首都临床诊疗技术研究及转化应用的研究。

②绩效目标

本专项依托项目和政策引导提升本市临床研究水平和发挥溢出效应,一方面围绕严重影响市民健康重大疾病,以及常见病、多发病,在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等不同阶段开展多中心临床验证研究或单中心探索性研究,保持首都特色优势学科的领先或培育新兴特色学科,以提升相关疾病的诊疗水平及北京医学研究水平。另一方面,引导医院与生命科学、企业开展融合创新研究,推动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承接更多的北京企业品种,加快创新品种的研发速度,发挥临床溢出效应。

③预算安排

2020年本专项预算1.10亿元。本专项主要从提高临床研究水平和发挥溢出效应两方面开展,临床研究方面:依托京区优势学科力量,支持心血管、脑血管、重症等领域开展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临床研究,以及国内领先的临床新技术、新方法研究,预期产生2项左右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制定或修改国内指南7项左右,提升我市临床医学研究水平,以及疾病诊疗水平。发挥溢出效应方面:推动15个左右医生发起早期创新产品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疗器械或药品,降低疾病诊疗费用,提升我国国产医疗器械或药品的国际竞争力。

(3)创新品种及平台培育专项

①政策依据

国家层面: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视察北京,明确了北京“四个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是中央赋予北京的重大战略任务。

市级层面:《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医药健康产业的指导意见》将医药健康产业列为今后北京市重点发展的十大高精尖产业之一。《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促进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加强第三方研发和生产服务”“加快建立生产及专业服务平台”“引导医疗机构加快成果转化”以及“鼓励采购应用创新产品”等重点任务。

职责层面:市科委主要职责包括会同有关部门促进本市医药健康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市科委内设医药健康科技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本市生物工程、医药产业、医疗卫生及食品安全等领域科技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及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应用等。本专项工作重点支持本市创新品种和平台的研究。

②绩效目标

通过开展创新品种及平台培育工作,推动一批创新品种在京研发,加速创新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的上市速度;建立支撑产业创新研发和临床试验的共性关键技术平台,满足不同创新主体的科研、临床试验、品种研发的服务需求;通过新技术、新产品的临床示范应用,加快创新品种的国产化率;通过医工协同品种转化研究,支持临床医生自主设计开发的医疗器械、药品等品种研发。

③预算安排

2020年本专项安排1.50亿元,计划支持5项左右产业创新研发和临床试验共性技术平台,进一步提升产业服务能力;计划支持2个左右新技术、新产品的临床示范应用研究;计划支持20个左右医药创新品种加快早期研发,培育产业未来增量;计划支持10个左右医生设计、医院转化的品种进行医工协同孵化研究,发挥临床溢出效应。

(4)AI+健康协同创新培育专项

①政策依据

市级层面:《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医药健康产业的指导意见》将医药健康产业列为今后北京市重点发展的十大高精尖产业之一。《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融合新兴业态等领域发展”等重点任务。《北京市促进人工智能与医药健康融合发展工作方案》提出“基于人工智能的药物研发新技术和人工智能医疗产品研发及示范应用”重点任务。

职责层面:市科委主要职责包括会同有关部门促进本市医药健康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市科委内设医药健康科技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本市生物工程、医药产业、医疗卫生及食品安全等领域科技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及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应用等。本专项工作重点支持人工智能与健康协同创新研究。

②绩效目标

AI+健康协同创新培育专项将依托优势医疗机构和优势人工智能企业,紧密围绕北京医疗机构的资源和临床需求,通过构建医疗健康领域人工智能标准化数据集、医药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平台,率先形成一批获得国家审批的医疗人工智能产品,带动一批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和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使医药健康人工智能成为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新引擎和核心增长点。

③预算安排

2020年本专项科技经费预算0.80亿元, 一方面紧密围绕北京医疗机构的资源和临床需求。通过梳理北京地区优势方向和专家资源,构建医疗健康领域人工智能标准化数据集1-3个,研发人工智能产品及人工智能平台15个左右;另一方面推动标准数据集建设和开放共享。选择北京医药健康人工智能企业研发进度领先、临床需求迫切的疾病领域作为试点,联合建立医学人工智能标准数据集,在建设过程中推动数据集开放使用机制的建立,为北京医药健康人工智能企业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提供技术支撑。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指导下的北京地方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包括研发实验服务基地、领域中心和区工作站的服务体系,跨部门、跨领域整合仪器设备、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三类科技资源,提供测试检测、联合研发及技术转移等服务。

首都科技创新券:主要用于鼓励本市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充分利用国家级、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以及经认定的公共服务机构的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由政府发放。小微企业及创业团队向实验室所购买科研活动时使用,收取创新券的单位持创新券到指定部门兑现。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附件:

1.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收支总表(预算01表).xls

2.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收入总表(预算02表).xls

3.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支出总表(预算03表).xls

4.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4表).xls

5.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5表).xls

6.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6表).xls

7.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7表).xls

8.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预算08表).xls

9.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9表).xls

10.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0表).xls

11.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预算11表).xls

12.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12表).xls

1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13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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