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关于组织申报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 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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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科高发〔2020〕47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81号)(以下简称《推荐通知》)要求,现将本市“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重点支持方向 1.本市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以及科技服务业等十大高精尖领域内的项目,特别是市场前景好、短期内能见到实效、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 2.优先推荐疫苗、诊断试剂、药物研发、测温、疫情防护、以及互联网+医疗、教育、办公、文旅等方面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直接相关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要求 1.项目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牵头申报。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具体标准参照科技部、财政部、国税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确定。每个企业限报1个高精尖产业领域内1个项目。 2.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2个,不设课题。项目能够在1-2年内完成,内容不涉密。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均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 4.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在科技计划管理信用系统中信用应为B及以上;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二、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于4月10日至4月25日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项目申报书,并选择“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作为推荐单位。 (二)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从系统导出项目申报书,于4月25日前发送至市科委相应领域负责处室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项目申报书以“申报单位全称+项目名称+产业领域(十大高精尖产业领域)”格式命名。 (三)网上填报与发至邮箱的项目申报书内容务必一致方为有效申报。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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