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中关村企业改制上市及并购支持资金结果予以公示的通知 (公示期已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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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京科发〔2021〕13号)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京科金发〔2021〕50号),现就2021年度中关村企业改制上市及并购支持资金审核通过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发送至chenj@kw.beijing.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中关村企业改制上市及并购支持资金结果公示信息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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