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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 引 号:110081/ZK-2021-000006
  2. 公开责任部门: 科 技 部
  3. 文 号:国科发火2021106
  4. 信息有效性:有效
  5. 生成日期: 2021-04-22 00:00:00
  6. 发布日期:2021-05-03 00:00:00
  7. 主题分类:科技创新
  8. 信息名称: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国科发火〔2021〕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推动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科技部研究修订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科 技 部

  2021年4月22日

  政策解读:新版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出炉——科技部火炬中心解读新规变化与亮点

  转载链接地址:http://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fgzc/gfxwj/gfxwj2021/202104/t20210429_174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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