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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试点示范推广项目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9-23 信息来源: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局

【法规类别】:文件

政策文件: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试点示范推广项目的若干措施

制定目的

加快推动新基建试点、示范和推广项目建设,促进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形成对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的有力支撑。

制定依据

《北京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

《北京市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1.分类施策激活市场活力。

对公共领域和经济领域的新基建项目,分类采取措施予以支持。

2.建立新基建重点项目库。

按照技术成熟度和市场风险度,分类建立试点、示范和推广项目库。

3.推动新基建标准化建设。

筹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鼓励制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

4.支持建设共性技术基础平台。

探索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负责申报立项并持有资产,由市级或区级政府固定资产直接投资建设。

5.支持核心技术攻关。

通过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给予支持。

6.联合组织前沿技术方案试点应用。

动态建立新型基础设施前沿技术方案清单,联合供给侧共同面向需求方招募应用试点,加快推动场景验证。

7.加大保险补贴支持试点创新。

鼓励社会保险机构在新型基础设施前沿技术领域,创新商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对购买商业保险的企业按照保费给予补贴。

8.拓展应用场景市场需求。

围绕智慧应用基础设施,加快应用场景项目落地。探索形成新的商业模式和运营机制,打造具有粘性的产业生态系统。

9.打造应用示范案例。

对于取得较好示范效果的新基建项目,经过评估后以产品应用示范案例的形式,定期发布并向社会推广。

10.引导各类基金扩大投资。

积极引导各类基金投资新基建项目。鼓励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加大对试点示范类前期项目的投资。

11.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依法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实行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准入告知承诺制。

12.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积极探索和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13.积极争取国家REITs支持。

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新基建项目,企业成功发行REITs产品后,按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

14.支持新基建企业上市挂牌。

对境内A股首发上市、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境外直接上市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市级补贴。

15.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设立新基建优惠利率信贷资金,提供优惠贷款利率,同时可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资金来源

涉及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领域的企业项目资金,可在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其余的由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预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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