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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2- 09- 26 信息来源: 北京日报 字体:[ ]

9月23日上午,十三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市委书记蔡奇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市政协主席魏小东出席。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出,要结合北京实际认真贯彻。加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用好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政策,大幅提升科技攻关体系化能力,在若干重要领域形成竞争优势、赢得战略主动。大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促进资源科学配置和节约高效利用,坚持把节约资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探索解决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合理配置乡村医疗资源,方便农民群众就医。

会议审议了《关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指出,要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统计“五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快形成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把政治监督挺在前面,压紧压实政治责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健全协作机制,加强协作对接,推动“五类监督”深度整合、顺畅高效。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监督成果共享。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会议审议了《北京市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具有首都特点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健全分类补偿机制,逐步探索统筹保护模式。加大对生态涵养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支持力度,推进跨省市、跨区域的流域上下游补偿以及南水北调水源区对口协作。探索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方式,加快建设全国自愿减排交易中心,探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鼓励发展绿色产业。抓紧完善配套政策,健全自然资源监测评价、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制度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生态涵养区坚定不移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之路。健全生态保护评估机制和监督问责机制。

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指出,要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用于“三农”,助力我市走好“大城市带动大京郊、大京郊服务大城市”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建立健全区级留用为主、市级适当统筹的土地出让收入资金调剂机制。加强资金的统筹使用,聚焦我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和短板弱项,增强造血功能,拓展农民增收路子。强化刚性约束,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会议书面审议了《关于深化北京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两新”组织强党建促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推进新时代首都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北京高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深化市管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6个专项督察报告,还审议了其他事项。(记者 祁梦竹 范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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