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北京市科技政策>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4. [实施日期] 2022-09-23 15:11:25
  5. [成文日期] 2022-09-23 15:11:33
  6. [发文字号] 京科发202214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2-09-28 15:11:30
  9.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5部门印发
《关于推动北京市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关于推动北京市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京科发〔2022〕14号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才工作局制定了《关于推动北京市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2022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推动北京市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2022-2025年)

为落实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深入实施《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有关工作部署,推动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促进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助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需求导向、加强政府引导、注重协同联动、促进示范引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府在统筹协调、公共服务和财政资金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完善人才促进和激励机制。采取选拔一批、引进一批、培养一批的方式,逐步扩大技术经理人队伍规模,探索技术经理人能力和职业发展空间,推动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发挥各区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承载作用,加强部门之间协同联动,形成北京科技成果转化的示范效应,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国内国际双循环,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遵循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立足本市科技成果转化迫切需求,加快形成技术经理人的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技术经理人队伍,支持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提升成果转化活动效能,实现对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到2025年底,全市培养技术经理人500名左右。

本方案中技术经理人是以推动技术产品化、商业化、市场化落地为目的,具备良好的专业技术背景,熟悉法务、金融、管理、知识产权等业务,拥有商业洞察力、资源组织能力以及实务经验,能够辨识科技项目的技术水平和应用场景,能够帮助科学家寻找合伙人、组建创业团队,贯通科技成果转化关键环节的复合型跨界人才。

三、重点任务

1.健全技术经理人培养体系。依托在京高等院校,开展技术转移相关专业研究生教育,探索建立技术转移学院;鼓励高等院校开设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等选修课,选聘兼职产业导师,提升研究生转化实操能力。鼓励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技术转移从业人员在岗参加培训,提升专业水平。支持有条件的技术转移机构持续完善教材、健全师资队伍,联合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开展培训教育,并面向全球引进高层次技术经理人。(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教委,市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2.明确技术经理人岗位职责。支持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设置技术经理人岗位,明确其从事成果披露、成果挖掘、需求挖掘,促进技术培育、孵化、熟化、评价、推广、交易等科技成果转化全程工作服务职责。支持技术经理人到园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推动技术转移机构库和技术经理人人才库建设,探索建立入库登记制度。(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才工作局,各区人民政府)

3.建立技术经理人激励机制。支持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和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可采用市场化方式聘用技术经理人,采取符合岗位特点的协议薪酬分配办法。高等院校、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性质)和医疗卫生机构可在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技术转移机构能力建设和技术经理人奖励等支出,奖励支出不受核定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对于在技术转移转化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经理人,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北京市相关人才计划。(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才工作局)

4.完善技术经理人职称评价制度。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技术转移转化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技术转移转化研究和技术转移转化运营服务两个方向对技术经理人进行分类评价,完善符合技术经理人职业属性和岗位特点的职称评价代表作清单。(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

5.探索技术经理人社会化评价。鼓励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与职称评定、岗位聘任、人才评价、绩效考核等相挂钩的评价指标体系。支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技术经理人行业标准研究,根据技术经理人业务水平、转化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价,完善社会化评价机制。(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拓展技术经理人资源网络。鼓励技术经理人与国内外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律师、会计等专业服务机构深度合作,提升精准服务质量。鼓励技术经理人围绕人工智能、医药健康、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精尖产业领域,与新型研发机构、概念验证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机构合作,补足转化短板。发挥北京科创基金引导作用,鼓励技术经理人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贷款担保等金融机构合作,拓宽融资渠道。(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7.推动技术经理人参与科研项目全程管理。从本市财政资金设立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类科技项目中选取试点,明确项目承担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任务,设立与科技成果转化直接相关的考核指标,并可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配备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理人应参与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应用转化、实施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8.推动各区用好技术经理人。推动各区建立与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技术转移机构的对接联络机制,根据需求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员岗位,采取全职、兼职等方式聘用高水平技术经理人,在重点园区、产业基地任职,参与需求发布、技术匹配、对接谈判、项目落地的全链条服务。(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与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加强联动,将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联席会工作任务,协同推进本方案的各项任务落实。

发挥政策合力。加强本方案和《条例》等系列法规、政策的衔接,找准政策接口,做好解读、落实,推动各区人民政府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际,制定对技术经理人的支持政策,根据本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立一支技术经理人队伍。

注重宣传推广。加大对优秀技术经理人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成功案例的挖掘和总结,推广典型服务案例,发挥技术经理人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示范效应,为科技成果在京转化落地提供新经验、新模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