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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4- 27 信息来源: 中关村新技术新产品促进处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首创产品市场应用,促进首创产品迭代创新与产业化,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5号),现组织开展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支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支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技术水平国内(国际)首创的技术产品(统称为首创产品)实现首次应用。支持领域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硬科技领域。

采取后补助方式,根据产品应用效果,按照首次进入市场合同(前3个合同中任选1个)金额30%比例,择优给予首创产品研制单位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国际首创产品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国内首创产品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支持资金用于企业开展首创产品迭代创新和产业化。

二、支持对象

本项目支持对象为注册在北京市范围内中小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中型、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相关要求。

三、支持条件

(一)属于国内(国际)首次研制,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产品知识产权明晰,申报单位拥有该产品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未来可以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单位可选择产品前3个合同中任意1个进行项目申报,已成熟商业化的产品不予支持。且合同须为自项目申报之日起近1年内签订的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内容需对应申报的首创产品(多个产品对应同一个合同需进行合同拆分)。

(三)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为正常市场化采购行为,不存在以下关联关系,包括:持股/被持股关系、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实控人、董监高人员重叠以及所有类似情况。

(四)已获得过“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项目” 资金支持的单位不再支持。且每年每家单位仅支持申报一项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项目。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3年4月28日9:005月31日18:00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请各申请单位登录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点击“项目申报”,从“项目申报”页面的“申报通知”栏中选择“关于开展2023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项目申报的通知”,填写申报材料,完成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全套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其他事项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该专项的相关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本项目无关。

政策咨询电话:010—88827069、010—88827052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58680、010—58858685

咨询服务时间:9:3011:30,14:0017:00(工作日)

附件: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支持项目申报书(样例)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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