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北京以色列联合研发计划课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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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北京以色列联合研发计划鼓励以企业为主的创新主体与以色列优质科技资源开展联合研发,旨在突破技术瓶颈、提升科研水平。为促进本市与以色列之间开展技术创新与研发合作,现征集2023年度“北京以色列联合研发计划课题”,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支持方向 现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智能装备和现代农业等领域,征集本市企业与以色列企业在已有合作基础上开展的合作研发或产品示范课题建议。其中,合作研发类课题应致力于产品或工艺研发,未来可面向国际市场产业化;产品示范类课题中的产品应具备巨大的市场化潜力。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仅限在北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联合承担项目,但申报主体须为企业。申报单位信用等级良好,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 2.课题目标:合作研发类课题应致力于产品或工艺研发,未来可面向国际市场产业化;产品示范类课题成果应具备显著的市场化潜力。 3.资金投入:对联合研发有明确的资金投入计划及自筹资金来源,申报单位的以方合作企业须同时申请以色列国家创新署“以色列北京联合研发课题”(相关通知已在以色列国家创新署官网发布,以方征集截止日期为9月11日:https://innovationisrael.org.il/en/opencall/international-rd-and-pilots-collaboration-h2-2023-call-proposals)。 4.合作基础:双方已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处于生效期),已明确双方在合作研发中的贡献和分工。 5.知识产权:双方合作协议或意向书中应包括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否则,双方应另行签署知识产权协议。 6.预期效益:合作研发计划具备可行性,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7.优先布局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智能装备和现代农业。 三、课题经费及期限 拟支持2-3个课题,单个课题支持上限为300万元人民币,配套经费与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课题执行期不超过2年。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含《北京以色列联合研发计划课题申请表》(见附件)、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包含知识产权条款或提供单独的知识产权协议)和关键人员简历。 请于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18:00前,将全套申报材料(含签章的PDF扫描文件以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以“北京以色列联合研发计划-单位名称”为邮件标题发送至:yangl@chinatis.com,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联系人: 杨 柳,010—62619925转856(材料受理) 刘 晨,010—55578008(业务咨询)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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