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已归档)>评论员
专家解读北京科创中心建设条例⑥

发布日期: 2024- 02- 06 信息来源: 政策法规处(研究室) 字体:[ ]

原标题: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构筑“四个合力”|专家解读北京科创中心建设条例⑥

2024年1月25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该条例出台后,专家学者进行了解读。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政务新媒体推出《专家解读北京科创中心建设条例》栏目,今天为大家带来: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院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李国平,北京大学博士后何皛彦撰文的《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构筑“四个合力”》。

《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北京市科技创新领域具有纲领性和综合性特征的地方性法规。当前,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入新阶段,一系列政策经验和制度成果有待通过立法固化提升,不少科技创新领域出现的新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协调解决。《条例》注重形成“四个合力”,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高质量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形成战略合力,领航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迈向新高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教育、科技、人才”纳入统一体系,明确提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指出:“要加快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着力打造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这更是要着力发挥北京的科技优势和创新引领效应。

为此,《条例》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率先建成创新要素集聚、创新主体活跃、创新活动密集、创新生态优良、引领全球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的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为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提供战略支撑”这一立法意义;同时明确要“协同推进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部署推进”。

《条例》牢固树立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系统观思想,坚持贯彻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的发展理念,统筹构筑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等多个战略合力,这将有力保障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高质量建设。

二、加强纵向联动形成央地合力,统筹多维度科技创新力量

北京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国家实验室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及人才集聚水平居于领先地位。统筹协调好中央和地方的科技合作关系,必将更好地提升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水平。

《条例》从建立完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领导体制、统筹制定规划和政策、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多个方面,协同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科技优势,加强央地合作。如规定“促进部市区三级联动,研究调度重大事项,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在国家科技计划、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等方面开展央地合作”。

三、优化载体建设形成空间合力,注重发挥首都特色优势

在空间载体建设方面,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应充分利用好创新要素集聚优势,突出北京的科技创新建设格局特色。

《条例》坚持经验固化导向和问题导向,在注重规划引领的前提下,实质上规定了“集聚型”和“辐射型”两类空间载体,如《条例》提出要“明确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空间布局、阶段目标、重大任务、工作措施”,重点依托“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等主要平台,广泛集聚全球高水平创新要素,产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成果。这是固化北京“集聚型”空间载体的建设优势。

同时,《条例》规定“强化京津冀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强调以首都科技优势带动区域协同创新,注重发挥首都对京津冀和国内区域的创新辐射作用。这不仅贯彻了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在强化区域科技创新方面提出的“探索区域创新合作模式”规定,更强调发挥首都科技创新应有的辐射带动和空间联动作用。

在国际合作方面提出“支持组织和个人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发起或者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等规定,更是要提升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世界影响力。

四、坚持立法前瞻性形成制度创新合力,助推强化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领先地位

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成为引领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高地和桥头堡,势必要前瞻性地从创新人才、创新活动、创新生态、国际与区域合作等各个方面做出立法规定,着力提振主体动力、激活创新活力、塑造生态张力、挖掘国际合作潜力。

如《条例》在保障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动力方面,提出“新型研发机构拥有科研决策自主权,在运行管理、人员聘用、资金投入、经费使用、知识产权激励等方面可以采取灵活有效的体制机制”;在人才制度创新方面,探索建立战略科学家负责制,提出“赋予科技领军人才充分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 “聘用急需紧缺科技创新人才,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保障顶尖人才科研自主权和聘用等环节的自由度;在创新成果产出引领方面,提出支持中关村“在前沿技术创新、高精尖产业发展方面走在前列”,打造高水平创新成果产出高地,从而助推强化北京在科技创新发展中的领先优势。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