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9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主动满足公众尤其是各类创新主体的政府信息需求,为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发挥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的窗口作用,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8条,全部通过市科委政府网站发布。二是坚持政策制定与解读同步,市科委牵头制定的重大政策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三是持续规范办事服务信息,在政府网站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引等信息。四是进一步完善互动交流服务,通过开展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科技创新”专题政务开放日等多种方式了解民意、汇聚民智、回应民声。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是修订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市科委机关搬迁至城市副中心的办公新格局,更新办公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同时为方便公众,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设置在主城区,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二是畅通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2019年市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网页申请9件、信函申请6件、邮件申请3件、当面申请2件、传真申请1件;市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含上年结转1件),办结20件,另有2件按照答复时限于2020年1月答复。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一是发布市科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明确159个业务事项主动公开的内容、时限和形式等要素,形成一套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专栏公开执法主体和人员信息、职责权限、执法依据等基本信息和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动态信息,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三是持续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批流程,将内容审核与保密审查相结合,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四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做好文件公开属性、是否涉及公平竞争、合法性等方面审查,及时向市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设置一级栏目“政务公开”,下设6个二级栏目(机构信息、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新闻中心、专题专栏),实时公开市科委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二是用好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提升“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微信公众号、“科技北京”微博等影响力,及时传递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大进展与成效。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市科委政务公开联络员团队。围绕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例分析等开展专题培训,参加培训近200人次,持续提高全委系统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8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7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2

0

407


行政确认

0

832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3

478.23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0

0

0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本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丰富,不断满足公众尤其是创新主体的需求。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过程中,出现某些申请人向市科委反复多次提出相似信息公开申请,或者要求为其搜集、整理、加工政府信息,无效占用行政资源,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针对以上问题,市科委认真研究,在政务公开实践中探索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一方面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编制市科委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相关责任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加强决策公开和政策解读,围绕《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科技领域立法广泛征求意见,主动解读相关政策,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兼顾各方利益诉求,既保障公众便捷、合理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也注重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科委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kw.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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