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0日 来源:中关村管委会 字体:【大】【中】【小】
  2014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施行准备的各项要求,围绕中关村示范区重点工作安排,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示范区各类创新创业主体的服务作用,有力支撑和保障了示范区的发展建设。

  一、概述

  (一)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

  1.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及相关服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进行工作部署,分管委领导负责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委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各处室负责人为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

  2.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根据《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相关内容,对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制定了《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新的办法由“总则”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和保障”“附则”5章构成,共25条。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参照《规定》内容,增设了章节,使体例更加清晰;细化了条目,使内容更加明确。同时,我委还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更新,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并及时在官网上予以公开。此外,依据市保密局新印发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对我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行了完善。

  3.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委严格按《条例》有关要求与委内分工开展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审查、编目、公开。设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与工作意见信箱(xxgk@zgc.gov.cn),配备了17名信息公开工作兼职工作人员;在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相关文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积极开展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电话咨询工作。截至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4.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一是专门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各位委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参加,对我委新制定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行审议讨论,对我市信息公开规定的委内施行准备以及我委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执行提出了要求,进行了安排。二是组织各处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对《规定》和我委新办法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与说明。

  (二)重点热点信息及时公开

  1.重点公开示范区政策信息。示范区各类政策办法对中关村创新创业主体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引导、促进、支持和规范作用。为保证创新创业主体能及时知晓、了解示范区的各项政策办法,我委加强了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了改革试点、促进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等政策办法34个,并对改革试点的重点政策(如“京校十条”)等进行了详细的政策解读。

  2.及时公开经费使用信息。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全面公开。

  3.专栏公开热点信息。在政务网站新建、改建专题专栏7个,专门对京校十条政策、2014年中关村论坛、第三届京交会、第十七届科博会等需要广泛知晓和参与的中关村热点信息进行公开,为社会公众以及中关村创新创业主体进行全面了解相关信息提供了方便。

  (三)信息公开平台影响力不断扩大。

  一是将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手机报形成“四位一体”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全方位从网络渠道公开政府信息。2014年,网站共更新信息5394条;新浪、腾讯、人民网的微博平台共发布微博4500余条,总阅读量6400余万次,总粉丝数500万人,与去年底相比增加130万人。政务微信共累计推送最新资讯近1100条,回复网友咨询350多人次。订阅用户已突破10000人,比年初增加了3倍。

  二是以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等主流媒体为渠道,增强公开信息的影响力。2014年,中央和北京市属主流媒体播发有关中关村的报道近5500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集体采访等活动50余次,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互动性进一步增强。

  三是编发《中关村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汇编》《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业服务手册》《中关村示范区科技金融政策法规汇编》、《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务指南2014》《中关村指数2014》等政策汇编与解读类刊物发放给示范区企业,方便企业了解政策信息。

  四是借助科博会、京港洽谈会等9场大型活动和展会发布信息,集中展示了一批自主研发的重大关键技术,着力推出了一批具备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和行业引领者,突出宣传了示范区引领科技创新、服务产业转型的整体形象和最新成果,参展企业200余家,展示产品超过2000项 ,观众人数超过30万人次。

  五是开展各类政策宣讲会50余场,吸引了各分园管委会、区县相关委办局、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企业相关负责同志等共计3500余人参加,互动交流热烈;组织各类特色创业服务活动2244次,搭建成功企业家、风险投资家、专家学者和创业者之间互动交流的平台。

  (四)工作机制有所创新。一是拓宽微博微信的公开渠道。在已有政务微博(新浪网、人民网、腾讯网)、政务微信的基础上,新上线我委新闻发言人微博,传播中关村形象和声音。对政务微信进行创新,内容上进行改版,推出“你所不知道的中关村”“中关村企业秀”“奋斗在中关村”“报名啦”等栏目,增强微信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吸引力;渠道上增强线下沟通,通过与3W咖啡、天使汇、北京发布等合作,组织粉丝参观中关村创业大街等活动,推广政务微信。二是打造信息公开的品牌文化。通过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对话》栏目,展示中关村创业者的风采,受到了广泛持续好评;与北京电视台推出《圆梦中关村》专栏,上半年策划播出了以反映中关村创业生态系统为主题的7集专题片《创业梦 梦圆中关村》,下半年策划播出了反映中关村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为主题的5集专题片《中关村引领高精尖》,对中关村创新创业的系统环境和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中的引擎和支撑作用进行了深度展示与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75 %;法规文件类信息2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8%;业务动态类信息10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9.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201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4年,未发生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有待加强;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提高社会公众对公开信息的知晓率。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以《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施行为契机,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信息公开经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审核把关力度,确保信息公开既能不断扩大范围,使公众获得信息更加快捷方便,又能符合保密相关规定,防止泄密事件发生。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确保信息依法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进一步深化领会《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业务敏感性及业务水平。三是扩大公开范围,确保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定期维护,保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强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发挥网络、报纸、微博、微信、新闻发布等媒体作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强公开信息的影响力,扩大受众面。五是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热点信息解读。及时公开涉及中关村示范区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关注的试点政策、支持资金、申报推荐以及招投标等政府信息并主动公开相关结果,确保公正公开透明;深入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内容。对试点政策类信息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信息加强宣传、解读和宣讲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及重要事项推广落实的力度与成效,满足群众知情需求。

  附表

  (一)说明

  附表中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33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33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26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互联网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掌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
0

  附表三: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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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