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北京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和收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科委网站(http://kw.beij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209室;联系电话:66514502)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市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成立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承担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2013年度,通过在市科委网站上设置专栏、编制《北京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手册》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市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3条,依申请受理申请0件,接受咨询查阅92人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3年,市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总体比例为0;法规文件类信息8条,占总体比例为0.8%;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为0.2%;行政职责类信息1条,占总体比例为0.1%;业务动态类信息982条,占总体比例为98.9%。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市科委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市科委政府信息,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
2.公共查阅点
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场所配备了触摸屏、资料栏、打印复印传真设备等服务设施,制定并公开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收费标准等规章制度,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服务。
3.其他形式
市科委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例如开通市科委官方门户微博;在市科委门厅设立电子触摸设备、摆放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印制发放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手册、政府信息公开调查问卷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市科委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市科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17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市科委严格遵守《北京市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咨询情况
2013年,市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98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针对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经过全体人员的努力,有了新的突破和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升。但对照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如何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保持工作人员的政治敏感性,同时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打造服务型政府,都是在以后工作中要着重考虑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信息公开新途径,拓宽公开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打造服务型政府平台;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开展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规范化与制度化;继续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形成件件工作有着落的工作氛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减少失误,避免缺位,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严谨有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行;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扩大公开范围,充实信息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定期维护,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深化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思想觉悟、业务敏感性及业务水平。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