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申报】关于开展2020年度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促进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3- 06 信息来源: 市科委高新处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本市鼓励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在疫情期间为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办公场地、房租减免、网络办公等服务。为引导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朝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更好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20年度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促进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2.机构主要从事本市重点支持的高精尖产业领域内早期“硬科技”项目的深度孵化、垂直孵化服务,建立了项目的发现、筛选机制,项目孵化成效显著。

3.机构应配备专业化、职业化的运营团队。团队成员具有相关产业领域的从业背景,以及投融资、生产、销售、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4.机构能够为中小微企业广泛对接创业导师、投融资、市场渠道、供应链等外部资源,并根据企业需求,提供创业培训、导师辅导、早期投资、专业平台等方面专业服务。

5.对在疫情期间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房租减免,免费或以优惠价格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共享办公场地,以及免费或低成本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云服务、协同办公软件等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根据减免、优惠的额度、比例,专项资金优先予以支持。

二、申报方向

1.创业导师服务。支持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吸引一批有耐心、有热心、有精力、有资源、有经验、懂创业的企业家、投资家等加入导师营。申报机构应集聚一批优秀创业导师,师资力量较为突出,导师服务活跃,服务成效显著。

2.早期投资服务。支持创新创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在孵项目的融资支持,缓解初创企业和团队融资难的问题,引导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探索“孵化+投资”的运营模式。申报机构应偏重早期“硬科技”孵化投资,有充裕的投资资金,项目发现和筛选机制健全,管理成效显著,投资业绩突出。

3.专业平台服务。支持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深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医药健康以及智能装备等高精尖产业细分领域,搭建“硬科技”孵化平台,整合技术、资金、人才、专业设备、供应链、市场渠道等资源,为创业企业及团队提供一站式服务。申报机构应聚焦于高精尖产业细分领域,专业服务能力突出,资源整合能力较强,创新生态完善。

每家机构至少选择一个方向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3月20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申报机构登录https://jinshuju.net/f/NisqGz(系统将于3月9日9:00开通),填写《2020年度北京市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促进专项申报书》(见附件),并上传其中申报书首页和承诺页(含签章)以及申报书要求的附件材料。

四、其他事项

市科委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该专项代理申报活动,代理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与市科委无关。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度北京市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促进专项申报书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3月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