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
|||
|
|||
京科基金字〔2023〕23号 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年度工作计划,现启动2024年度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改革调整事项 (一)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主要资助科技人员在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技术研究,优先支持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集成电路、新材料、清洁能源、高端仪器、航空航天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开展学科交叉融合研究。面上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 (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定位于发现和培养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开展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 申请人须满足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8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未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请接收 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地址: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具体安排如下: 1.申请人撰写申请书(7月31日至8月31日16:00) 申请人自2023年7月31日起可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于8月31日16: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提示: (1)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8月31日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根据单位具体要求提前做好申请书撰写。 2.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书(7月31日至9月8日12:00) 依托单位在审核时间内重点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提示:审核过程中,依托单位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 3.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9月1日至9月8日16:00)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 提示:9月8日16:00以后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功能将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 4.依托单位提交承诺书及项目清单(9月9日至9月14日16:00)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项目清单(承诺书在系统中下载)。基金办将依据依托单位提交的承诺书及项目清单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提示:9月14日16:00后依托单位提交功能将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相关工作。 三、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请书中“申请者保证”栏目,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和合作单位做好沟通工作,确保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知晓并同意参与项目研究。申请项目如获资助,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和任务书的签字、盖章手续,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和任务书,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2.请依托单位注意审核本单位提交项目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名称及附件材料等信息,确保上述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澳、孙美迦、邢芳 联系电话:010-66155774、010-63971053、010-66161522 电子邮箱:bjnsf02@kw.beijing.gov.cn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58858681、010-58858689、010-58858680、010-58858685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附件: 1.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