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4年中关村论坛有关活动拟支持项目的通知 |
|||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京科发〔2024〕12号)要求,经有关程序,现将2024年中关村论坛有关活动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法人代表签字后扫描为PDF文件;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发送至cujinchu@kw.beijing.gov.cn。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郑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10-88828908、010-55577749)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