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综述

一、2021年技术交易主要特点

1.技术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顺利实现“双突破

2021年,技术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全市认定登记技术合同总量首次突破9万项,达93563项,比上年增长10.8%;成交额突破7000亿元大关,达7005.7亿元,增长10.9%,占全国总量的18.8%(全国数据来源于中国技术市场管理促进中心)。技术交易额5347.8亿元,增长11.0%,占全市成交额的76.3%;平均单项技术合同成交额748.8万元。

实现技术交易增加值占北京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维持在9%以上。经测算,2021年,北京地区实现技术交易增加值3671.8亿元,比上年增长9.8%,占地区生产总值(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初步核算值40269.6亿元)的比重达9.12%。

2.高精尖领域技术落地转化成效显著,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十大高精尖产业相关领域落地本市技术合同26808项,成交额1223.7亿元,比上年增长36.7%,占全市落地成交额的67.5%。其中,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领域落地本市技术合同分别为17720项、1682项,成交额分别为831.0亿元、31.0亿元,成交额分别增长35.1%、26.9%。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现代交通和农业等民生领域技术落地本市规模较大,三个领域落地本市技术合同6088项,成交额589.7亿元,占全市落地成交额的32.5%。现代交通领域落地成交额增速最快,成交额247.6亿元,比上年增长29.0%。

3.重点区域技术市场创新活力凸显,“三城一区”主平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主阵地作用显著增强

“三城一区”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全市五成左右,“三城一区”输出技术合同66670项,占全市的71.3%;成交额3503.4亿元,占全市的50.0%。“一区”吸纳“三城”技术合同649项,成交额47.4亿元,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领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交易数据根据2021年度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比对统计)输出技术合同59527项,成交额4540.3亿元,比上年增长7.8%,占全市的64.8%,主要集中在现代交通、电子信息、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领域。示范区企业吸纳本市技术合同9353项,成交额775.4亿元,增长26.0%,占全市吸纳本市的42.7%,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现代交通、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领域。

4.企业仍为技术交易主力军,高校院所输出成交额增长势头强劲

企业仍为技术交易主力军,技术卖方共6421家,比上年增加237家,增长3.8%,其中企业主体5982家,占93.2%。企业输出技术合同73517项,占全市的78.6%,成交额6716.4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占全市的95.9%。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源头供给能力不断强化,在京高校、科研机构卖方分别为43家、251家,输出技术合同分别为4165项、14333项,成交额分别为45.7亿元、210.6亿元,分别增长42.8%、16.6%。

5.技术交易质量稳步提升,涉及知识产权技术合同成交额占五成

输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29613项,成交额1521.3亿元;输出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63950项,成交额5484.4亿元。技术交易热点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和现代交通领域,三个领域输出技术合同63983项,成交额4902.5亿元,占全市的70.0%。新材料及其应用和航空航天领域增速较快,分别同比增长195.4%和99.1%。输出涉及知识产权技术合同39404项,成交额3564.6亿元,比上年增长25.6%,占全市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的50.9%;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技术秘密是知识产权交易的主要形式,涉及合同37343项,成交额3506.7亿元,占全市的50.1%。

6.技术创新辐射引领作用加强,服务国家区域协同发展战略

流向本市、外省市和出口技术合同项数分别为32948项、59492项和1123项;成交额分别为1814.2亿元、4347.7亿元和843.8亿元,占比分别为25.9%、62.1%和12.0%。流向津冀技术合同5434项,比上年增长8.0%;成交额350.4亿元,增长1.0%,占流向外省市的8.1%,主要集中在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现代交通、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和电子信息领域。

第二部分 北京输出技术

一、基本情况

1.技术合同成交额和实现成交额保持平稳增长。本市输出技术合同93563项,比上年增长10.8%,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7005.7亿元,增长10.9%;实现合同数34867项,实现合同成交额788.5亿元,实现技术交易额760.7亿元。

2.成交额十万元到百万元之间的合同是技术合同登记的主要组成部分。单份合同成交额在十万元到百万元之间的合同项数占比最大,占输出合同总项数的50.4%,该区段的合同成交额仅占全市成交额的2.8%。千万元以上的合同项数虽然只占输出合同总项数的5.0%,但该段的合同成交额占比达到了85.8%。

二、技术合同构成

1.合同类型构成

技术开发合同27171项,成交额1306.5亿元;技术转让合同2442项,成交额214.8亿元。技术服务合同58002项,成交额5428.1亿元;技术咨询合同5948项,成交额56.3亿元。

2.技术领域构成

电子信息、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现代交通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电子信息领域技术合同49715项,成交额1751.5亿元;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领域技术合同9870项,成交额1613.1亿元;现代交通领域技术合同4398项,成交额1537.9亿元。

新材料及其应用、航空航天技术领域技术合同成交额较快增长。新材料及其应用领域成交额107.0亿元,比上年增长195.4%;航空航天领域成交额281.2亿元,增长99.1%。

3.知识产权构成

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为涉及知识产权交易的主要形式。其中,涉及专利合同3310项,成交额2022.7亿元;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21342项,成交额745.9亿元;涉及技术秘密合同12691项,成交额738.1亿元。

4.技术卖方构成

技术卖方机构数平稳增长。技术卖方机构6421家,比上年增加237家。企业输出技术合同73517项,成交额6716.4亿元,其中,内资企业输出技术合同69121项,成交额6181.8亿元。

高等学校输出技术合同4165项,成交额45.7亿元。科研机构输出技术合同14333项,成交额210.6亿元。

5.技术买方构成

吸纳北京技术的买方机构(包括北京的、外省市的和境外的)28873家。企业吸纳北京技术合同67594项,成交额5946.4亿元。其中,企业吸纳北京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技术合同11306项,成交额128.8亿元。

三、中关村及各区输出技术

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输出技术

海淀园和朝阳园是主要技术输出园。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3114家技术卖方机构输出技术合同59527项,成交额4540.3亿元。海淀园居首位,输出技术合同42434项,成交额2065.4亿元;朝阳园次之,输出技术合同4458项,成交额852.6亿元。

2.各区输出技术

(1)城六区输出技术

技术输出集中在海淀区、朝阳区、丰台区、东城区,四区占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近八成。其中海淀区输出技术合同61323项,成交额2920.8亿元;朝阳区输出技术合同8660项,成交额1402.4亿元;丰台区输出技术合同3126项,成交额819.4亿元;东城区输出技术合同3846项,成交额318.0亿元。

(2)郊区输出技术

郊区输出技术合同8738项,成交额1297.6亿元,通州区、大兴区是郊区主要技术输出方。

四、技术流向

落地本市技术合同32948项,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59492项,出口技术合同1123项。

落地本市技术合同成交额1814.2亿元,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4347.7亿元,出口技术合同成交额843.8亿元。

1.落地本市

(1)合同类型构成

落地本市技术交易形式主要是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合同17890项,成交额1264.6亿元;技术开发合同12726项,成交额500.3亿元;技术转让合同810项,成交额39.1亿元;技术咨询合同1522项,成交额10.2亿元。

(2)技术领域构成

落地本市技术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和现代交通技术领域。其中,电子信息领域技术合同17720项,成交额831.0亿元;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领域技术合同3699项,成交额337.6亿元;现代交通领域技术合同1094项,成交额247.6亿元。

2.流向外省市

(1)基本情况

①流向津冀技术

流向津冀技术合同5434项,成交额350.4亿元。其中,流向河北省技术合同3554项,成交额240.2亿元;流向天津市技术合同1880项,成交额110.2亿元。

②流向“长江经济带”省(区、市)技术

流向“长江经济带”11个省(区、市)技术合同25474项,成交额1581.1亿元。其中,流向云南省技术合同1202项,成交额323.5亿元,居首位。

③流向“一带一路”省(区、市)技术

流向“一带一路”18个沿线省(区、市)技术合同31273项,成交额2482.0亿元。其中,流向广东省技术合同6336项,成交额657.3亿元,居首位。

(2)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构成

①合同类型构成

流向外省市主要技术交易形式是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其中,技术服务合同39578项,成交额3596.3亿元;技术开发合同13927项,成交额595.4亿元。

②技术领域构成

流向外省市技术主要集中在现代交通、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电子信息、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其中,现代交通领域技术合同3206项,成交额1135.9亿元;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领域6144项,成交额1080.6亿元;电子信息领域31290项,成交额736.5亿元;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领域3568项,成交额730.4亿元。

第三部分 北京吸纳技术

一、基本情况

北京吸纳技术合同71821项,比上年增长8.7%;成交额3663.8亿元,增长8.8%。其中,吸纳本市技术合同32948项,成交额1814.2亿元,增长5.4%。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38454项,成交额1624.5亿元,增长15.8%。进口技术合同419项,成交额35.3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25.1亿元)。

二、技术来源

1.吸纳本市

(1)基本情况

吸纳本市技术合同项数和成交额占比近五成。吸纳本市技术合同32948项,占北京吸纳技术合同项数的45.9%;成交额1814.2亿元,比上年增长5.4%,占北京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的49.5%。技术交易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和现代交通领域。

(2)中关村吸纳本市技术

海淀园、朝阳园和丰台园是主要技术吸纳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吸纳本市技术合同9353项,成交额775.4亿元。海淀园、朝阳园和丰台园吸纳技术占中关村吸纳本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73.8%。

(3)各区吸纳本市技术

技术吸纳方主要集中在海淀区、朝阳区、丰台区和西城区。四区吸纳本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各区吸纳本市技术的78.9%。其中,海淀区居首位,吸纳本市技术合同11376项,成交额758.2亿元;朝阳区吸纳本市技术合同4577项,成交额237.1亿元;丰台区吸纳本市技术合同2385项,成交额222.3亿元,西城区吸纳本市技术合同4783项,成交额213.2亿元。

郊区吸纳本市技术合同集中在大兴区、通州区和昌平区。郊区吸纳本市技术合同5881项,成交额267.3亿元。其中,大兴区吸纳技术合同1739项,成交额86.0亿元,占4.7%,居首位。

2.吸纳外省市

(1)基本情况

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较快,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是主要交易形式。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38454项,成交额1624.5亿元,比上年增长15.8%。

(2)各区吸纳外省市

技术吸纳方主要集中在海淀区、西城区和朝阳区。城六区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32922项,成交额1464.2亿元。其中,海淀区、西城区和朝阳区吸纳技术合同26650项,成交额1162.8亿元。

(3)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构成

①合同类型构成

吸纳技术主要形式是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其中,吸纳外省市技术开发合同19671项,成交额920.8亿元;吸纳技术服务合同16628项,成交额655.0亿元。

②技术领域构成

吸纳外省市技术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先进制造、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等领域。其中,吸纳外省市电子信息领域技术合同14427项,成交额521.2亿元;吸纳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领域技术合同4277项,成交额281.6亿元;吸纳先进制造领域技术合同2977项,成交额154.0亿元;吸纳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技术合同2338项,成交额154.0亿元。

注释:

1.技术卖方:指技术的出让方。

2.技术买方:指技术的受让方。

3.科研机构:指经批准设立的单位性质为事业法人的科研院所,不含转企院所。

4.技术合同: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5.技术开发合同: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6.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是指技术在不同的法律主体之间的转移。技术转让合同包括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转让、动植物新品种权转让、生物医药新品种权转让合同。从广义上讲,当事人之间就特定的、现有的、不同权利化程度的技术成果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7.技术咨询合同: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8.技术服务合同: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9.技术进口合同:指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从境外引进技术,与技术输出国(或地区)的当事人订立的合同。

10.技术出口合同:指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境外输出技术,与技术引进国(或地区)的当事人订立的合同。

11.技术合同成交额:指已登记技术合同约定标的金额的总和。

12.技术交易额:指登记合同成交额中,明确规定属于技术交易的金额。即从合同成交额中扣除所提供的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实际技术交易额,但合理数量的物品并已直接进入研究开发成本的除外。

13.国内技术交易额和国际技术交易额:国内技术交易额包括北京落地本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北京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北京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和北京技术产权交易额;国际技术交易额包括技术进口和技术出口。

14.实现合同成交额:指审核确认的技术合同收入金额总和。包括实现当年和以往登记的合同成交额,即签订的合同价款中已到账的部分。

15.实现技术交易额:指审核确认的技术合同收入金额中,明确属于技术交易额的总和。

16.技术性收入:指实现技术交易额中扣除劳务费、原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设备购置及使用费、专用业务费和一、二级管理费六份成本后的部分。

17.实现技术交易增加值:指技术交易额中扣除原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专用业务费和一二级管理费四份成本后的部分。

18.实现技术交易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通过专家论证并经北京市统计局认可,用14中的计算方法产生的实现技术交易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反映技术交易对经济发展的直接贡献作用。

19.城六区:指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和海淀区六个城区。

20.郊区:指门头沟区、房山区、昌平区、顺义区、通州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和延庆区十个郊区。

2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计口径按照2012年10月1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批复》(国函〔2012〕168号)包含“一区十六园”,即东城园、西城园、朝阳园、海淀园、丰台园、石景山园、门头沟园、房山园、通州园、顺义园、大兴-亦庄园、昌平园、平谷园、怀柔园、密云园和延庆园。

22.“长江经济带”:包括省(市)有上海市、重庆市、江苏省、湖北省、浙江省、四川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云南省和贵州省。

23.“一带一路”:沿线省(区、市)包括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庆市、上海市、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浙江省、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西藏自治区。

24.“粤港澳大湾区”: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

25.计划单列市:指宁波市、深圳市、大连市、青岛市和厦门市。

26.副省级城市:哈尔滨市、长春市、沈阳市、济南市、南京市、杭州市、广州市、武汉市、成都市和西安市。

27.东部地区: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和海南省,在北京输出东部地区和北京吸纳东部地区的统计口径中不含北京市。

28.中部地区:指湖北省、安徽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山西省。

29.西部地区:指陕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庆市、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贵州省、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区。

30.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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