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市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我市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研究起草了《北京市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9月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kwjlb@k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宏安街9号院1号楼4层,邮编:101117(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联系电话:010—55577994、55572351(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北京市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北京市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3.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8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