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以网络会议形式组织召开了“聚焦科技创新 助推科技转化”主题沙龙,参会各方交流踊跃,社会反响强烈。

根据本次沙龙上的交流情况,我们以问答形式整理出关于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相关知识,供各界借鉴、学习。

问:《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操作指南》是政策文件吗?高校院所、研发机构等必须根据这个文件开展工作吗?

答:《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操作指南》不是政策文件,是由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议事协调联席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收集在京高校院所、单位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实操经验,整理形成的指南性文件,供大家参考、借鉴。

问:科技成果信息汇交是指什么呢?哪些科技成果需要汇交?

答:科技成果信息汇交是指利用本市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的承担单位将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汇交到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并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

科技成果汇交范围包括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新药、设计图、配方等。

问:北京市科技成果信息系统是什么?

答:按照《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规定,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组织开发了北京市科技成果信息系统(http://www.bjcgdj.com/#/)。该系统(电脑端及手机端)于2021年5月26日上线试运行,包括成果汇交、公众查询等主要功能。

成果汇交功能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按照《北京市科技成果信息系统管理和使用办法》利用北京市财政资金(含市级和区级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均须在该系统上进行汇交;二是其他科技项目来源形成的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以及《北京市科技成果信息系统管理和使用办法》实施前利用北京市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鼓励科技成果完成人或所有人在成果权属清晰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原则在该系统汇交、发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此外,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向社会提供科技成果信息的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企业、机构及个人实名注册登记后,可在该系统上发布科技成果需求,免费获得科技成果信息推送、供需对接等服务。

问:汇交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后,信息发生变更如何处理?

答:科技成果在技术性能指标、转化应用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的,以及在成果权属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的,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在科技成果信息系统上对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进行变更。如果遇到其他技术问题,可咨询系统运营商(电话:62679667或62679508)。

问:可否介绍一下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案例?

答:以北京理工大学为例,该校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特色较为突出。为解决高校院所内部技术转移机构资源投入不足、机制不灵活、专业化能力不强等问题,北京理工大学建立“事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运营机制,成立了技术转移中心和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技术转移中心是学校独立建制的二级部门,统筹学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和作价入股等工作,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技术转移有限公司经学校研究全资设立,是作为技术转移中心人员聘用、考核、激励平台的市场化运行实体,主要功能是以市场化机制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活动。这种运营模式一方面保留了行政管理机制优势,有效保障了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的核心目标;另一方面通过市场化运营,激发了团队活力,提升了技术转移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

自成立技术转移中心以来,北京理工大学先后组建了近20家学科性公司和高科技企业,转化重点成果100余项,作价投资逾2亿元,吸引教师个人和社会资本投资8亿元。项目80%落户在中关村,已涌现若干典型案例,创造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更多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案例详见联席会印发的典型案例集。该案例集已发布:学指南、促转化,北京编制发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操作指南》。

问:企业的外包科研人员获得股权奖励可以参照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吗?

答:不可以。科研人员获得股权奖励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适用对象为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的正式在编人员。

温馨提示:

如想进一步了解本市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各方面工作内容,可登录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官网或关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创新创业中关村微信公众号查阅“学指南 促转化”专栏内容。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