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措施
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探索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新模式、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等改革任务。开展科技成果筛选与培育、知识产权布局与运营、概念验证与中试熟化、价值评估与市场调研、供需对接与技术交易、科技金融与投融资服务等工作,为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提供专业化服务。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对技术转移机构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按照实际发生费用30%的比例,择优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资金用于加强机构建设,技术转移人才培训、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职人员奖励、购买社会专业化服务等方面。
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市场化聘用技术经理人。支持技术经理人开展需求挖掘、技术匹配、价值评估、市场对接、商业谈判、项目落地等全过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采取事前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对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基础条件和成效进行评价,对拟聘用的技术经理人专业技术背景、资源组织能力、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照不超过机构拟市场化聘用技术经理人薪酬的50%,择优给予每家机构年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资金用于聘用技术经理人。
政策依据
关于启动2022年技术转移机构建设项目和技术转移机构市场化聘用技术经理人项目申报的通知
适用条件
面向社会开展技术转移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转移机构。
1.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持续运营满年。
2.配备专职技术经理人团队,且具有技术转移相关专业技能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
3.具备专业化服务能力,集聚较多科技服务资源。
4.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达到一定数量,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5.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健全、配套政策完善、资金投入到位,与社会化服务机构开放合作;社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服务管理规范、服务收费标准合理,有稳定的客户群及长期合作伙伴,有可靠的技术转移项目和需求来
办理方式
线上(网站)
在线办理地址:https://mis.kw.beijing.gov.cn
办理时间
2022年8月16日-8月29日
咨询电话
技术转移机构建设项目:88827004、88827005
技术转移机构市场化聘用技术经理人项目:88827017、8882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