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措施
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等方式,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并开展产业化落地。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对承担转化科技成果的中小微企业最高按上一年度签订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资金用于技术后续研发创新,企业持续承接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采取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承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技术许可的科技成果所产生的担保费等。
政策依据
适用条件
(一)企业条件
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近3年内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项目条件
1.项目的核心技术应属于高精尖产业领域。
2.项目的核心技术应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且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
3.项目的核心技术应为中小微企业上一年度与高校院所签订技术合同,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的方式获得技术成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4.技术合同特指已按《北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进行认定登记,且合同中成交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许可)类合同。
办理方式
线上(网站)
在线办理地址:https://mis.kw.beijing.gov.cn
办理时间
2022年8月17日至8月30日
咨询电话
010—88827019、010—8882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