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措施
支持中关村各分园加大服务力度。各分园应充分掌握辖区内企业研发生产情况和政策需求,全力组织各类综合服务机构和创业孵化、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对在防疫抗疫工作中积极作为、在服务企业方面表现优异的服务机构优先给予支持。优先支持园区新建产业载体或改造存量空间,用于防疫抗疫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强符合疫情防控和诊疗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的落地服务。支持园区运用智慧化管理手段,为入驻企业提供人员、车辆等管控服务。
政策依据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科技“战疫”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科园发〔2020〕3号
办理方式
已过办理时限
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相结合(请参照办理流程)
申报时间:
线上申报:2020年7月15日-8月14日
线下提交材料:2020年7月15日-8月14日,仅限快递或邮寄。
咨询电话
(010)88827126;(010)88827129
办理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线上申报
申报单位可通过点击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首页--项目申报--服务平台”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120.52.185.156:28068/user/newlogin.do)进入“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申报单位注册或登录后,在“用户中心”中填写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然后在“项目申报系统”中选择相应申报项目填写信息进行申报。
2.线下申报:
申报单位完成线上申报程序后,根据《申报项目明细表》中所列相应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数量要求,制作封面及目录,将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按目录胶装成册,首页和右侧骑缝处需加盖公章,纸质材料邮寄至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简称“高促中心”)。
办理材料
(一)所有申报项目均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2.中关村示范区园区新建产业载体和盘活利用存量空间资源项目申报表;
3.改造类项目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房租产权证、租赁合同等支撑材料;新建项目提供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支撑材料;
4.项目施工合同及实际投入费用清单等支撑材料;
5.新建载体提供经政府同意持有运营符合产业定位的产业载体等支撑材料。
(二)新建园区或区域整体转型类项目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已完成的区域整体转型升级规划文本和实施方案、专家评审意见或相关评审会议纪要等支撑材料;
2.项目列入市区政府重点建设计划或折子工程等支撑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