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科研院所层面强化科研诚信管理
(1)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职责明确、高效协同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科技计划管理部门要将科研诚信要求融入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要强化对院士的科研诚信要求和监督管理,加强院士推荐(提名)的诚信审核。从事科研活动及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机构要切实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要通过单位章程或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对学术委员会科研诚信工作任务、职责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并在工作经费、办事机构、专职人员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要严格按照科研诚信要求,加强立项评审、项目管理、验收评估等科技计划全过程和项目承担单位、评审专家等科技计划各类主体的科研诚信管理,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从事科技评估、科技咨询、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和科研经费审计等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要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强化诚信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要发挥自律自净功能。从事科研活动和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人员要坚守底线、严格自律。
(2)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加强科技计划全过程的科研诚信管理。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强化科研诚信审核。建立健全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管理制度。深化科研评价制度改革。
(3)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完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调查处理规则。建立健全学术期刊管理和预警制度。
(4)加强科研诚信的教育和宣传: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的教育培训作用。加强科研诚信宣传。
(5)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切实履行调查处理责任。严厉打击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开展联合惩戒。
(6)推进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科研诚信信息系统。规范科研诚信信息管理。加强科研诚信信息共享应用。
(7)保障措施:加强党对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领导。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加强监测评估。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2.科研人员加强科研诚信自律
(1)遵守科研伦理规范: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科研伦理规范,诚实守信地开展科研工作,不进行数据造假、抄袭等不诚信行为。
(2)主动接受培训和学习:参加科研伦理和学术道德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提高科研人员的诚信意识和专业素养。
(3)建立开放的科研文化:鼓励知识共享和学术交流,避免竞争导致不诚信行为,注重学术合作和团队合作。
3.企业关注合作科研团队的科研诚信情况
(1)市场准入和合同管理:在与科研团队进行合作前,进行严格的准入审查,了解其科研诚信记录;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科研诚信要求和责任,建立违约责任机制。
(2)监督和检查:在合作过程中,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科研团队按照合同约定和科研伦理规范进行科研活动,避免不诚信行为的发生。
(3)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与有良好科研诚信记录的团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增加双方的互信,降低风险。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8年5月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2021〕26号)
五十一、科研机构如何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并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环境?
日期:2026-01-07
来源:转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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