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某单位将专利许可给本单位某科研人员占股的公司时,涉及到专利权的许可交易,这可能涉及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指在交易当事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可能导致利益输送或损害利益相关方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关联关系是指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我们还应对以转化形式行利益输送或者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保持高度警惕。
  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需要履行以下审批、备案或其他必备手续:
  1.决策程序: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内部程序或法定程序,对专利许可的决策进行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决策,确保决策程序合规。
  2.许可合同:事业单位与其某科研人员占股的公司应当根据双方意愿,签订专利许可合同,明确许可的专利范围、期限、使用方式、费用等具体内容。
  3.费用评估: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专利的实际价值、市场状况等因素,对许可费用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程序确定许可费用。
  4.内部程序:事业单位可能需要根据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执行合同、付款开发票,缴纳相应税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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