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秀领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不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昨天上午,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秀领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安排和要求,把中心所在、大局所需、群众所盼与人大职能紧密结合,求真务实、积极作为,圆满完成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相关任务,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步,为首都和谐稳定、发展和治理、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民主法治保障。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

  1 以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常委会各类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

  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要点》,项目化推进落实。

  礼敬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精心组织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举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中山堂印记”专题展览,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发展历程,重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初心使命。

  2 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

  全年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57项。

  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7件,作出法规性决定和重大事项决定9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21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询问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7人次。

  加强代表建议督办,目前967件建议已全部办复,依法依规公开建议原文913件,公开答复意见538件。

  3 服务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夯实人大工作民意基础

  推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国家机关联系人大代表机制化,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执行代表职务。

  发挥代表专业优势,推进专业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

  市人大代表119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510人次参与2024年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和2025年预算绩效预评估,597人次参加“一府两院”组织的代表活动,451人次参加专业代表小组活动,850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类履职培训。

  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进家站,参加分团活动和代表小组活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执法检查等各类履职活动共6006人次。

  4 加强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立法

  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组织制定外商投资条例、自动驾驶汽车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完成消防条例修正草案二审、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草案二审、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一审、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修订草案一审。

  对城市副中心、长城保护、永定河保护、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民族团结进步、养老服务、科学技术普及、集体合同等相关立法修法项目开展调研和立项论证。

  5 围绕大局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总规实施情况、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统筹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分园改革提升发展情况、推进医疗服务信息化便民惠民情况、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情况、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

  听取和审议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申诉信访案件评查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商事案件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情况的专项报告。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一条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城市更新条例、养犬管理规定开展执法检查。

  对174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系统梳理,形成执法检查情况台账。

  加强财经监督工作,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修改备案审查条例,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对4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办理21件公民审查建议。

  6 加强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常委会自身建设

  围绕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首次邀请市民代表旁听专题询问。

  加强城市副中心法治工作,新增通州区潞源街道人大代表之家为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常委会和常委会机关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大兴学习调研之风,弘扬求真务实作风。

  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按照市委统一安排,整合三地人大协同立法、协同监督机制,建立统一的京津冀人大工作协同联席会议机制,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三地协同制定了“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规定”,对“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实施情况联合开展执法检查。

  今后一年主要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依法有效履职,更好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关于今年履职议题,初步提出以下安排:立法类议题38项,其中审议项目16个,起草项目5个,立法调研和立项论证项目17个;监督类议题31项,其中计划、预算、国资、政府债务、备案审查、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等例行议题13项,年度议题18项。

  围绕落实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

  审议城市副中心条例、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长城保护条例。

  修改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起草博物馆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法规。

  与天津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对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对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京西古道保护利用、京津冀文旅融合发展相关立法开展调研和立项论证。

  围绕涉外法律服务及相关人才培养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

  审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永定河保护条例、实施森林法办法。

  对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科技金融工作、中小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涉企法规进行清理和打包修改。

  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人工智能、民营经济促进、平台经济相关立法和修改旅游条例开展调研和立项论证。

  围绕加强城市精细化治理

  审议消防条例、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条例、公园条例和养犬管理规定,起草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对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供水相关立法和修改测绘条例开展调研和立项论证。

  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燃气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对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关注民生改善和人民群众权益保护

  审议养老服务条例、集体合同条例、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对就业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相关立法和修改工会法、红十字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开展调研和立项论证。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的报告,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裁量权行使、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对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关注“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和“十五五”规划编制

  拟安排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和各类规划衔接落实机制建设情况,关于城市总体规划及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情况的报告。

  结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结合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开展“万名代表走基层”活动,动员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

  推动立法后评估常态化和法规清理制度化。

  优化人大立法监督议题生成机制。

  探索建立符合人大监督特点的财经监督指标体系。

  开展“每月一法”人大常委会机关学法活动。

  精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人大工作基本法”“公共政策概论”“北京基本市情”四门培训课程,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要牢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初心使命,充分汲取70年发展的历史经验

  一定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发挥“五大政治优势”摆在第一位。

  一定要牢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初心使命,与人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相适应,不断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

  一定要深刻把握党和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走过的道路、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要积极发挥人大作用,更好释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效能

  要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弘扬法治精神法治力量,促进依法治市和各项工作法治化。

  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扣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着眼市民群众急盼、高质量发展和超大城市治理急需,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有机衔接,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

  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突出政治性、人民性、法定性,找准定位和切入点,以形成工作合力为目的,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要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以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抓手,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努力适应新科技新产业新模式涌现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

  适应经济社会治理专业性复杂性系统性越来越强的新特点。

  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对民主法治新期盼。

  适应资讯发达、“人工智能+”和代表履职意识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的新形势。

  努力做到善于从全局和大局上思考问题、自觉贯彻党的主张和党委意图。

  善于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之中。

  善于把监督国家机关与推动解决问题、和谐党群干群关系有机结合起来。

  善于以依法履职推动各项工作法治化。(记者 高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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