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了《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不仅是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保障法,也是北京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基本法,标志着科创中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条例》是北京市关于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向性、基础性、综合性的重要地方性法规,是北京推进“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方面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成果。《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高质量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制保障。

12月26日,《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宣讲会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成功举办。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相关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相关同志面向科学城各处室进行政策解读和宣讲。

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相关同志围绕《条例》的立法背景和过程、立法定位和特点、篇章结构和重要制度、贯彻实施情况四方面内容进行深入解读。

从立法定位角度,他深入剖析《条例》综合立法模式。《条例》兼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保障法”和北京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基本法”,坚持逻辑主线,规定核心要素,遵循创新规律,注重衔接协调,从国家战略、全球视野、协同创新角度规划布局;从创新容错、人才评价、工作激励方面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从财政投入、人才发展、科技金融、土地供给等方面给予全要素、全链条的支持保障;从科技安全、科技伦理、科研诚信等层面进行规制。

从框架设计角度,他详细阐述《条例》要素内容。《条例》共7章76条,重点在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战略规划与建设布局、对创新主体赋权、支持全链条创新活动、创新人才梯队发展、构建创新生态、国际开放合作、科技创新活动底线8个方面作出规定,突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突出改革创新引领、突出北京地方特色。

此外,他还详细介绍了部市共建、区域合作、科研自主权等20项重点制度,并就中关村科学城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相关同志介绍了高品质特色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共性技术平台等相关政策,从中关村特色产业园指导意见、中关村特色产业园管理办法、支持高品质园区建设等方向入手,引导大家更加规范高效地开展高品质特色园区建设。

《关于加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绿色智慧能源等产业领域,加快布局建设一批细分优势产业领域特色园,引导各类产业资源要素,不断提升特色园的产业集群发展水平,持续做大做强中关村示范区高精尖产业规模,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

在做好前沿技术与未来产业领域特色园布局方面,面向量子信息、智能网联汽车、6G、元宇宙、光电子、超材料、二维材料、基因编辑、脑机接口、低碳技术、空天开发等重大前沿技术领域,在高校院所等智力资源密集的区域前瞻布局建设一批特色园,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要素,引进海内外顶尖技术人才。营造一流创新生态环境,建设高能级产业创新平台,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抢占全球科技产业竞争制高点。

在推进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特色园布局方面,支持核心区、中心城区分园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积极盘活利用存量空间资源,在创新要素密集、交通往来便利、服务配套完善的区域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园;支持平原新城、城市副中心分园积极开发利用增量空间资源,将新增产业空间优先用于布局建设特色园;支持生态涵养区分园制定特色园建设规划,每个区集中力量重点布局建设1-2个特色园,加快形成产业聚集发展态势。

与会人员围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十五五”规划制定、市区两级科技创新规划衔接、加强区域园区统筹等方面提出问题,园区处给予详细解答。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深入领会《条例》对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撑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责任落实,高效推进中关村科学城承担的各项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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