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中关村企业境外分支机构的外籍员工申请F字签证推荐函
二、设定依据:
《关于深化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 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的若干措施》(京发〔2018〕2号)
三、申请条件:
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中关村企业(中关村企业是指示范区内注册的非公企业,且纳入示范区科技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范围),其境外分支机构聘任的外籍员工
四、办理材料:
1.邀请单位申请(提交纸质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单位承诺书(提交纸质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个人承诺书(提交纸质1份);
4.填写完整的《外籍知名专家学者资格认定登记表(推荐申请F字签证)》(提交纸质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5.申请人本人有效护照(提交纸质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6.外籍员工的邀请函件(提交纸质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7.外籍员工的聘雇合同或在职证明(提交纸质1份,骑缝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8.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交纸质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9.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提交纸质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10.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提交纸质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五、注意事项:
(1)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申请人须接受面谈;
(2)申请材料原则上均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如单项证明材料为多页可盖骑缝章);
(3)申请材料需前后信息一致,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时间需连续不间断;
(4)外文申请材料(护照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译成中文(须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
六、办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609室
七、办理机构:
北京科技人才发展中心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十、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邀请单位向北京科技人才发展中心提出申请;
(2)材料齐全,北京科技人才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如有必要须与申请人进行面谈;
(3)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核材料,出具推荐函;
(4)通知邀请单位领取推荐函下联,并至公安部中关村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大厅办理。
十一、联系电话:
88828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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