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发〔2024〕2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3〕22号)和《2024年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京科构发〔2024〕129号)有关规定,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4年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拟认定名单公示链接,登录后在项目申报-重点实验室栏目查看)。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单位提出异议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对于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我委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10-55572335

寄送地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市通州区宏安街9号

邮政编码:101117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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