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发〔2024〕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京科政发〔2022〕167号),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委第22次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

凡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