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推荐北京学者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全国重点实验室、非公企业等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选拔条件的,均可按程序申报。中央在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北京学者的,研究方向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

(四)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特别突出成就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应从严把握,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并联系沟通后,“一事一议”单独形成推荐报告)。

(五)在各自领域取得重大成就:

1.在自然科学领域,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发展潜力,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带领团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有重大发明创造,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工程技术应用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作出重大贡献;或成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的重要工程技术领域奠基者和开拓者。

(六)中央在京单位候选人除满足上述条件外,研究方向还应属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医药健康、量子信息、5G/6G、区块链、生物技术、关键新材料、通用型关键零部件、高端仪器设备等10个专业领域之一。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方式

北京学者候选人通过专家或单位推荐产生,候选人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申报材料均需提交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审核,报送至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1.专家举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获得3名专家的举荐方为有效,其中与候选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家应不少于2名。举荐专家应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学者,每位专家最多可举荐3名候选人。

2.单位推荐。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全国重点实验室、非公企业等单位人选推荐。双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在中央单位的,中央单位须出具相关证明。

(二)候选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对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出具审核意见(审核意见须由社保缴纳单位出具)。对公示期署名反映的问题,应进行核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三)候选人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对人选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四)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初选,通过专家举荐方式申报的,不占此推荐名额。

四、受理材料

(一)单位推荐报告,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各1份,内容包括开展人选推荐工作相关情况、公示情况、人选情况等。

(二)《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或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PDF、EXCEL格式)各1份。

(三)《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或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PDF、WORD格式)各1份。纸质版请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针简单装订。

(四)推荐人选纪检核查意见,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各1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负责人还需征求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人力社保、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见附件5)。

(五)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纸质版电子版1套(PDF格式),以“推荐人选姓名+附件材料名称”命名。包括:

1.人选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承担重大科技、人文社科等项目及获得基金资助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

3.获奖证书关键页;

4.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和目录,重要学术专著版权页,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及其他形式代表性作品的摘要,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的相关材料(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5.发明专利、制定标准等证书及相关实施情况的材料;

6.主要新产品、新装置、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情况的材料;

7.中央在京单位和非公企业候选人需提供在现单位连续1年以上社保缴纳个人权益记录。

上述附件材料应与《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填写内容一一对应,并标注序号排好顺序。如无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材料与所填报内容不相符或涉及国家秘密的,作为无效申请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北京学者计划是本市实施的重大人才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推荐工作;要加强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得弄虚作假,涉密材料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申报;要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程序,广泛听取专家意见,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保证人选质量。

(二)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更大范围地推荐优秀科技人才,做好审核把关、推荐申报工作。

(三)报送时间:2025年4月9日前受理相关推荐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607室。

(五)联系人及电话:郑老师,010-88828948 

                                      赵老师,010-88828947


附件:1.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单位推荐)

           2.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专家推荐)

           3.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单位推荐)

           4.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专家推荐)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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