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改〔2026〕287号

各区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本市中试服务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发改规〔2026〕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为加快推动一批中试平台项目落地,最大化便利和服务企业,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现就做好2026年中试平台项目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申报项目需符合《若干措施》明确的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布局的产业领域,包括:一是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绿色低碳、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等国际引领产业领域;二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能级提升产业领域;三是新材料、集成电路、空天技术、新型安全应急等固本强安产业领域;四是未来产业领域;五是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领域。
  项目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明确具体申报的方向:融合化方向(含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方向、创新和高技术产业领域方向等)、产业化方向、成果转化方向。
  二、项目申报与审核
  本市中试平台项目申报实行“首问负责制”,区级联合初审,市级部门联审的工作机制。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实行“首问负责制”,项目单位可向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区科技部门任何一家单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单位需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项目所属产业领域及申报方向(模板见附件1)。
  (二)区级初审
  各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区科技部门联合对项目的真实性、材料的完整性、政策的符合性等开展初审,形成一致初审意见后,出具三方盖章的项目推荐汇总表并将项目请示及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工作机制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
  (三)市级联审
  由市发展改革委召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围绕项目建设必要性、行业引领性、技术先进性等组织开展市级部门联审。
  (四)项目储备和支持政策
  项目通过联审后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依据相应政策要求做好项目储备、评审等工作,给予政策支持。
  1.对于融合化方向中试项目。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绿色低碳、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等国际引领产业,新材料、集成电路、空天技术、新型安全应急等固本强安产业,以及未来产业领域的,符合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条件的新建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35%、最高不超过1亿元予以补助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能级提升产业领域,符合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条件的新建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25%、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予以补助支持。其中,由独立法人主体建设运营的中试平台项目支持比例分别提升至45%、35%。
  2.对于产业化方向中试项目。支持市级重大中试平台、中试产线、中试零号工厂提升产品创制能力,按照项目总投入3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予以资金支持。对符合智能化技术改造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0%、最高3000万元奖励支持。对符合绿色低碳技术改造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最高3000万元奖励支持。
  3.对于成果转化方向中试项目。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医药健康、新材料等领域及未来产业领域,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方向平台面向试制阶段成果,提供工艺放大、小批量试产、成本优化、合规测试等服务,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择优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三、有关要求
  (一)融合化方向中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参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两业融合示范园区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细则》(京发改〔2024〕1007号),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创新和高技术产业领域项目参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产业共性平台重点项目实施细则》(京发改〔2025〕477号),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产业化方向项目参照《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中试服务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京发改规〔2026〕1号),支持市级重大中试平台、中试产线、中试零号工厂提升产品创制能力,按照项目总投入3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予以资金支持;成果转化方向中试项目参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京科资发〔2023〕43号)等办法要求管理。
  (二)项目应为新建或者在建,新建项目需完成各项前期手续、批复前具备开工条件。
  (三)项目申报工作按照随有随报、定期联审的原则进行。首批项目应于2026年3月5日前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中试平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融合化方向、产业化方向、成果转化方向)
            2.北京市中试平台项目汇总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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