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基金字〔2026〕9号

  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年度工作计划,现启动2026年度第二批项目(储备)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项目类型包括市基金联合基金项目、外籍学者“汇智”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滚动支持项目(以下简称青年滚动支持项目)。

  若项目获得资助,承担或参与市基金项目的单位纳统时应当据实填报相关基础研究经费数据;鼓励项目产生的优秀成果优先在国内科技期刊上发表(建议比例不低于20%);鼓励项目团队依托重大科技设施平台、国产科学仪器开展研究。

  二、项目定位与资助强度

  1.市基金联合基金项目

  为落实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市基金的导向作用,调动北京优势科技力量,开展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区域战略定位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工作,市基金联合朝阳区人民政府、海淀区人民政府、丰台区人民政府、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通州区人民政府、顺义区人民政府、昌平区人民政府、大兴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各区内企业,分别设立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朝阳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朝阳联合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海淀联合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丰台联合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副中心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副中心联合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顺义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顺义联合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昌平联合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大兴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大兴联合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北京经开区联合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百洋医药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百洋医药联合基金);市基金联合小米公益基金会设立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小米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小米联合基金)。

  2026年度市基金-朝阳、海淀、丰台、副中心、顺义、昌平、大兴、北京经开区、百洋医药联合基金及市基金-小米联合基金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商业航天、智能交通、集成电路、先进能源、医学人工智能、创新药物、生物医用材料等重点方向开展资助工作。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包含一般重点项目与双负责人制重点项目)和培育项目(包含一般培育项目与青年培育项目)两类,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100/300/500万元(指南中未单独说明的,资助强度统一为100万元),双负责人制重点项目须由两位申请人联合申请(优先支持两位申请人跨领域、跨单位合作),鼓励不同研究领域科研人员开展实质性优势互补合作研究。培育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30/50万元(指南中未单独说明的,资助强度统一为30万元),青年培育项目要求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重点/培育项目实施周期均为3年(指南中单独说明的除外)。

  2.外籍学者“汇智”项目

  外籍学者“汇智”项目旨在支持具有外国国籍的优秀科学技术人员在京开展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促进外籍科学技术人员与中国科学技术人员之间开展实质性学术合作与交流。外籍学者“汇智”项目采用依托单位推荐申报制度,依托单位应按照申请须知要求,开展本单位外籍人员的遴选及推荐工作。对于依托在京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交叉研究平台和科教基础设施开展科研合作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外籍学者“汇智”项目资助强度为20万元/项,实施周期为1年到2年。

  3.青年滚动支持项目

  青年滚动支持项目旨在探索对优秀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开展长期稳定支持。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当年验收评为优秀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申请滚动支持”的相关规定,2025年6月和12月验收评为优秀的市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申请本批次青年滚动支持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青年滚动支持项目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申请资格。青年滚动支持项目资助强度为40万元/项,实施周期为3年。

  本批次市基金联合基金项目、外籍学者“汇智”项目和青年滚动支持项目申请需遵照《202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第二批项目(储备)申请须知》(见附件1)。联合基金项目申请须在《202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储备)指南》(见附件2)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外籍学者“汇智”项目和青年滚动支持项目不设项目指南。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申请由依托单位开展推荐并出具推荐信(模板见附件3)。

  三、申请要求和说明

  1.申请限制要求

  申请人申报项目应符合市基金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人条件,具体项目所需条件详见对应的申请须知,请申请人仔细阅读。

  提示:每个自然年内,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市基金项目或课题。

  2.经费管理要求

  市基金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其管理和使用应当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23〕2110号)执行。

  3.科研诚信要求

  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对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的相关被处理人实施联合惩戒。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申请人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记录。科研人员在申报项目时应向依托单位提供个人科技信用报告;依托单位应向基金办提供单位科技信用报告和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单位(个人)科技信用报告可自行访问“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通过“法人登录”(“个人登录”)登录系统,点击“科技信用”栏目,即可下载单位(个人)科技信用报告。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可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北京)”(https://creditbj.jxj.beijing.gov.cn/)下载。

  四、项目申请接收

  市基金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地址: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在线撰写申请书或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未注册为市基金依托单位,请相关单位于4月13日16:00前提交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依托单位注册申请通知地址:https://kw.beijing.gov.cn/zwgk/zcwj/202409/t20240918_3894389.html)。具体安排如下:

  1.申请人撰写申请书(3月27日至4月24日16:00)

  申请人自2026年3月31日起可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于4月24日16: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其中外籍学者“汇智”项目进一步强化依托单位职能,实行依托单位推荐申报制度,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须知要求,提交依托单位出具的推荐信。

  提示:

  (1)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人应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选择正确的基金类型、项目类型、申报领域、指南方向等。

  (3)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4月24日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根据单位具体要求提前完成申请书撰写、提交。

  (4)双负责人制重点项目由其中一位申请者(申请者A)牵头负责申请书的撰写与提交事宜,另一位申请者(申请者B)无需重复填报相关材料。

  2.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书(3月31日至4月27日12:00)

  依托单位在审核时间内重点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双负责人制重点项目申请书须经申请者A依托单位、申请者B依托单位依次审核。请及时组织完成申请书提交工作,避免因流程延误影响项目申报。

  提示:审核过程中,依托单位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

  3.依托单位提交申请书(3月31日至4月27日16:00)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

  提示:4月27日16:00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功能将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双负责人制重点项目申请书待所有依托单位审核完成后由申请者A依托单位提交至基金办。

  4.依托单位提交承诺书及项目清单(4月28日9:00至4月29日16:00)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及项目清单(在系统中下载)。依托单位应向基金办提供单位科技信用报告和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基金办将依据依托单位提交的承诺书及项目清单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提示:4月29日16:00依托单位提交承诺书及项目清单功能将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双负责人制重点项目由两位项目申请者所在依托单位分别提交加盖各自依托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项目清单,若两位项目申请者所在依托单位为同一单位,提交一次即可。

  五、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请书中“申请者承诺”栏目,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和合作单位做好沟通工作,确保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知晓并同意参与项目研究。申请项目如获资助,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和任务书的签字、盖章手续,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和任务书,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请依托单位注意审核本单位提交项目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名称及附件材料等信息,确保上述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3.市基金联合基金项目评审和管理按照市基金相关管理办法和联合基金合作协议执行,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项目承担团队及单位。为促进产学研合作,针对有转化应用前景的项目成果,在同等条件下联合基金出资合作方企业可取得优先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权利。

  六、联系方式

  1.联合基金项目:

  (1)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张老师010-55571253、王老师010-55571251;

  (2)商业航天领域:胡老师010-55577702、郭老师010-55571255;

  (3)智能交通领域:胡老师010-55577702、王老师010-55571251;

  (4)集成电路领域:刘老师010-55577782、郭老师010-55571255;

  (5)先进能源领域:王老师010-55571253、郭老师010-55571255;

  (6)医学人工智能领域:张老师010-55571253、王老师010-55571251;

  (7)创新药物领域:刘老师010-55577782、郭老师010-55571255;

  (8)生物医用材料领域:张老师010-55571253、王老师010-55571251;

  电子邮箱:bjnsf04@kw.beijing.gov.cn。

  2.外籍学者“汇智”项目、青年滚动支持项目:罗老师,010-55571238、季老师,010-55571252;电子邮箱:bjnsf02@kw.beijing.gov.cn。

  3.技术支持:

  010-58858680,010-58858685,010-58858689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1.202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第二批项目(储备)申请须知

  2.202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储备)指南

  3.202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外籍学者“汇智”项目推荐信模板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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