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发〔2026〕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宣布失效的文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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