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1年度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一、市科委基本情况
市科委是负责本市科技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下属22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12家直属单位参加部门预算)。
市科委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本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推进科技北京建设。
3、组织制定本市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发展以及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研究的政策措施;负责统筹协调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配套政策制定,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负责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工程的组织实施。
5、制定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相关政策,参与拟订科技金融促进工作的相关政策;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研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6、组织制定本市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指导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建设和发展。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8、研究制定本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研究制定建立新型研究开发机构的政策;按规定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9、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10、制定本市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制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保密管理工作和科技奖励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11、研究制定本市科技合作交流政策;负责科技外事工作;负责与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等工作。
12、负责本市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政策建议。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1年批复市科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1年批复市科委收入预算167246.4966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6813.603115万元;事业收入335.39353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0万元;其他收入17.5万元。
2011年批复市科委支出预算167246.49665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6813.60311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3493.6053万元;基本支出3319.997815万元。
三、2011年批复市科委支出预算主要情况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组织开展生物医药、医疗卫生、城市建设与管理、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能源与新材料、节能环保、农业科技等领域项目研发攻关、示范应用,并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建设首都科技创新环境工作;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工作;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培养首都科技创新人才工作;匹配国家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工作;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等。基本支出的内容包括市科委及相关直属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附件:
附件1: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1年收支预算批复总表.xls
附件2: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批复表.xls
附件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1年项目支出预算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