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七五”普法工作任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M2020_015202_000064-JH0026-XM001
项目名称:2020年“七五”普法工作任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85万元
最高限价:25.85万元
采购需求:围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通过法治培训、专题讲座、主题普法、案件旁听、以案释法、新媒体普法特刊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详细内容见技术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7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体时代大厦A座301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体时代大厦A座30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7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体时代大厦A座3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材料现场查阅、购买磋商文件均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提交以下资料(复、打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另需携带原件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查阅及购买事宜,原件现场审查后即予归还):
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公司法人时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时需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时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页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时需提供);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4)为积极响应国家防疫工作,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本公告附件内的供应商承诺书及表格并加盖公章,磋商当日递交,每家供应商只能派1名授权代表参加磋商,否则将不被允许进场。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库〔2011〕181号;(2)财库〔2014〕68号;(3)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令第87号;(5)财库〔2011〕124号;(6)京财采购〔2020〕134号;(7)京财采购〔2020〕195号;(8)京财采购〔2020〕326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1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岳光远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体时代大厦A座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