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着力培育壮大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推进北京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根据《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京科发〔2025〕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26年度高创计划·科技新星项目候选人和交叉合作课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和名额
在京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均可推荐。
(一)科技新星
可通过依托单位推荐或专家举荐。
1.单位推荐。通过单位内部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择优推荐,国家实验室、在京高校以及瞄准世界一流支持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推荐科技新星候选人名额不超过4人;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全系统推荐科技新星候选人名额不超过4人;其他单位推荐科技新星候选人名额不超过2人。
各医疗机构附属科研院所均归口至医疗机构申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各医疗机构通过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与首都医科大学联合选拔产生,不再参与社会选拔。
针对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三个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申报不受单位推荐名额限制;国家实验室、在京高校、科研院所(含新研机构、不含医疗机构)在原有单位推荐名额基础上各增加2个名额。
2.专家举荐。候选人须获得本领域2名(含)以上全球著名科学家、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学者或科技领军企业主要负责人联合举荐。每年每名专家限举荐1人,专家举荐的候选人不占单位推荐名额。
(二)交叉合作课题
通过牵头人依托单位推荐,无推荐名额限制。鼓励与历年新星计划入选人员或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全国重点实验室、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的项目负责人以及科技领军企业的技术骨干进行合作。
二、资格条件
推荐的科技新星候选人、交叉合作课题须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科技新星候选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已入选国家级和市级同层次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人员以及处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支持期内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
三、申报流程
(一)填报信息
请登录“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进行填报(《专家举荐函》模板可从系统下载),或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 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二)依托单位审核、公示和提交材料
依托单位对被推荐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依托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新星计划/交叉合作课题推荐表》(带有“2026年科技新星计划”水印)以及《2026年度科技新星计划推荐人选公示结果报告及单位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系统上提交至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申报(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7:00,其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依托单位和候选人应遵守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准则,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所有报送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二)系统填报的奖励、荣誉、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等材料,需对原件进行扫描,并上传至系统。
(三)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交叉合作课题材料申报、审核和提交由牵头人及牵头人依托单位负责。
五、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10-88827076,010-88827099
技术服务电话:010-58858680,010-58858689,010-58858685,010-58858681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