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对《北京市科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京科发〔2015〕578号)进行修订,形成《北京市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2021年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的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9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lusy@k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1号楼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政策法规处(研究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78068

    附件:1.《北京市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草案)

                   2.编制说明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