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示范区非公有制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初审事项
二、设定依据
《北京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管理办法》中有关初审单位的界定、《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APEC商务旅行卡工作的通知(京政外函〔2020〕77号)》。
三、APEC商务旅行卡简介
APEC商务旅行卡(英文全称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以下简称“旅行卡”)是APEC各经济体之间的签证便利化措施,旨在促进APEC各经济体人员的商务往来。持卡人事先经APEC相关经济体批准后,5年内无须办理该经济体入境签证,可在有效期内持旅行卡和与旅行卡相关联的有效护照,多次入出相关经济体,并享受快速通关便利。旅行卡有效期最长为5年,每次入境可在有关经济体停留60天至90天不等。
目前,APEC 21个经济体均已加入该计划,包括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北、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智利、秘鲁、墨西哥、美国、加拿大和俄罗斯。其中美国和加拿大为过渡成员,不审批其他经济体的旅行卡申请,但为其他经济体持卡人提供签证申请及入出境通关便利。除中国香港外,其他经济体仅能受理本经济体公民的办卡申请。内地、香港和台湾地区人员往来按照现行人员往来办法处理。
四、申请条件
(一)申办单位
申办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地址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非公有制企业。注册地址在中关村示范区海淀园、昌平园、丰台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建议分别通过所属园区管委会申办。
2.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3.企业所属行业范围,包括加工制造、货物贸易进出口、金融、网络科技、教育、物流、旅游、法律、会计以及工程建筑类等。
4.企业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含上市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5.确与APEC经济体国家有业务往来,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应为M级(含)以上,企业员工人数应为10人(含)以上。
(二)申请人员
申请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确系符合以上条件的申办单位的正式员工,入职年限应至少为6个月(含)以上。
2.须无犯罪记录。
3.无APEC各经济体拒签记录。
五、办理流程
实行先建档备案,后申办旅行卡程序。
(一)企业建档备案
对企业资质审核实行“一次建档、一年有效、年度复审”的做法。
1.申办企业填写《北京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单位年度审核备案表》、制订旅行卡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第六条(一)),提交至中关村管委会初审。初审通过后,中关村管委会在《北京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单位年度审核备案表》“初审单位”一栏填写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通知申办企业取回材料。
2.申办企业将初审通过的申办材料报至市外办综合服务大厅。
3.市外办审核通过后,对企业建档备案备查,并在网站(www.51chuguo.cn)公示建档备案企业。
4.在企业建档备案通过的一个自然年内,企业可为员工申请办理旅行卡,具体材料请见第六条(二)。该自然年内,对同一企业不同人员递交办理申请,可免除提交《北京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单位年度审核备案表》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仅提供《北京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人审核表》及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
5.在下一个自然年内,市外办部门将对已备案企业资质进行复核。
(二)旅行卡办理
1.申办企业按要求准备申请人相关材料(具体请见第六条(二)),提交至中关村管委会进行初审。
2.初审通过后,申办企业将申办材料报至市外办综合服务大厅,按照市外办具体要求办理(可查询www.51chuguo.cn获悉)。
3.允许企业总部集中办卡。在对股权结构或隶属关系进行证明的基础上,允许总公司为下属分公司、子公司人员统一按规定申办旅行卡。
六、办理材料
(一)企业资质相关材料
1.商请协助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的函。
2.北京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单位年度审核备案表。
3.企业简介,应包含员工人数、总资产、效益、资产负债、上一年度纳税额和进出口额、国内外发展情况等内容。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法人签字)。
5.与其他经济体的业务往来证明。
(1)对加工制造或货物贸易进出口类企业,可提供购销合同、进出口单据等进出口额证明材料作为业务往来证明;
(2)对难以提供进出口额证明的企业(如金融、网络科技类企业),可提供合同、项目计划书、申请人过去一年曾获发的其他经济体商务类签证作为业务往来证明。
6.企业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管理使用责任承诺书。
7.企业纳税情况证明
(1)公司纳税信用等级应为M级(含)以上;
(2)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交申请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人相关材料
1.北京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人审核表。
2.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
3.申请人剩余有效期不少于1年的中国护照(复印件)。
4.申请人简历(高中毕业后,个人经历要连贯,并附有近三年出境情况)。
5.申请人在申办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企业所有人出资证明。
6.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7.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需提交个人完税证明。
8.对难以提供进出口额证明企业(如金融、网络科技类企业)的申请人,需提交过去一年曾获发的其他经济体商务类签证。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一份,除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外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旅行卡的使用和保管
申办单位要本着“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做好旅行卡使用和保管工作。
(一)企业人员申请的旅行卡,按照申办单位制定的管理办法,要集中保管。
(二)申办单位要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好旅行卡的使用和管理,对持卡人“跳槽”、辞职、退休等情况,应及时收缴相关人员所持旅行卡。要定期梳理工作情况,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中关村管委会提交办卡用卡情况报告,并接受市政府外办和中关村管委会的指导、检查及监督。
(三)除经济体明确表示允许持卡人以非商务目的持卡入境外,持卡人不得持卡入境相关经济体从事非商务活动,如探亲、旅游、工作及学习等。
(四)中关村管委会将会同市外办部门不定期对有关单位申请、保管和使用旅行卡情况进行抽查,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因管理不善导致旅行卡遗失、损毁或者被冒用并导致严重后果的,将给予通报批评、中止或者取消其旅行卡申办资质等处罚措施,并视情通报有关部门,纳入企业失信联合惩戒范围。
八、有关办理事项
(一)办理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1号楼549房间
(二)办理机构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国际合作处
联系电话:010-55577872
(三)办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8:00
(四)收费标准
本初审环节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中关村管委会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建档备案初审,8个工作日内完成旅行卡办理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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