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中关村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中关村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在抵达口岸申请人才签证
二、设定依据
公安部《关于支持北京创新发展有关出入境政策措施的通知》(公境[2015]4076号)
三、申请条件
中关村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中关村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
四、办理材料
1.用人(邀请)单位申请(提交纸质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单位承诺书(提交纸质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内容完整的《中关村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中关村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资格认定登记表(推荐在抵达口岸申请人才签证)》(提交纸质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4.用人(邀请)单位聘用意向协议或正式聘雇合同(提交纸质复印件1份,骑缝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5.申请人本人有效护照复印件(提交纸质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6.对于属于中关村创业团队外籍成员的,需提供所在中关村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入驻证明,对于属于中关村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的,需要提供所在企业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提交纸质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证书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7.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营业执照(提交纸质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8.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提交纸质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五、注意事项:
(1)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申请人须接受面谈;
(2)相关申请材料原则上均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如单项证明材料为多页可盖骑缝章);
(3)外文申请材料(护照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译成中文(须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
六、办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609室
七、办理机构:
北京科技人才发展中心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十、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用人单位向北京科技人才发展中心提出申请;
材料齐全,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如有必要须与申请人进行面谈;
经中关村管委会审核材料,出具推荐函;
将推荐函上联交换至公安部中关村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大厅,通知用人单位领取推荐函下联。
十一、联系电话
88828909
附件下载:
3.中关村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中关村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资格认定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