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京科发〔2024〕13号)相关要求,现对2025年中关村领军企业建设创新联合体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相关反映材料须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mlu@kw.beijing.gov.cn。
  联系电话:010-88827061;010-55578102。(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中关村领军企业建设创新联合体拟支持项目名单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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