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北京行动计划(2025-2027 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已正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充分发挥首都资源优势,强化北京作为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重要窗口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重要枢纽功能,深化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科技创新合作,按照《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北京市科技创新国际化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7年)》等法规文件精神,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印发《行动计划》。

  二、政策亮点

  一是坚持国际视野,共商共建。加快形成“一带一路”科技合作新布局,建立完善“四库”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更高水平、更具韧性、更可持续的共赢发展新空间。

  二是突出首都特色,创新引领。遵循创新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先进制造、新能源、现代农业等领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应用,拓展民生服务领域科技合作。

  三是加强全面统筹,产业协同。搭建多类型科技合作平台,深化“一带一路”联合研究,加强国际科技园区合作,持续优化海外综合服务水平,加快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打造“一带一路”创新活动平台。

  三、总体思路和目标

  紧紧围绕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以互联互通为主线,搭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平台,支持创新主体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稳步推动多领域创新链、产业链务实合作。到2027年,北京作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彰显,引领创新主体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建设北京成为引领共建“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重要枢纽。建设百个科技创新平台、开展百个联合研发项目、服务百个创新主体。

  四、重点任务

  《行动计划》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其中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为主要工作内容,从构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工作体系、促进多领域产业链协同发展、搭建多类型科技合作平台3个方面提出12条重点任务。

  (一)构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工作体系

  对外加快形成“一带一路”科技合作新布局。结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等因素,围绕周边国家、欧亚、非拉等区域发展禀赋及优势领域,实施有针对性的科技合作政策,持续深化与共建国家合作,推动构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工作体系。对内建立完善“四库”联动工作体系。充分梳理创新资源,建立“项目成果库”、“技术储备库”“合作需求库”“平台机构库”,做好“四库”间创新资源互联互通,促进与共建国家创新成果互惠互享。

  (二)促进多领域产业链协同发展

  一是深化与共建国家创新合作。围绕本市重点产业领域,面向共建国家发展阶段和发展需求,推动创新主体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先进制造、新能源、现代农业、民生服务等领域开展联合研究、技术转移、基础设施建设等多种形式的深度合作,鼓励参与国际规则、国际标准制定。二是强化在共建国家产业布局。支持创新主体“出海”,在海外建设实验基地、智慧工厂,参与共建国家民生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推动创新成果在共建国家转化落地、推广应用,拓展新市场、培育新优势、发展新业态、提升新服务,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三)搭建多类型科技合作平台 

  一是共建“一带一路”联合研究平台。支持共建“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开展联合研发项目,服务科研人员交流合作,依托怀柔科学城重大科技设施平台推动科研开放共享。二是加强国际科技园区合作。支持在海外共建科技园区,鼓励中关村分园、特色园及相关创新主体与共建国家科技园区结缔“姊妹园”,高质量、高水平筹办国际科技园区及创新区域协会(IASP)2025年世界大会。三是持续优化海外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创新主体在共建国家设立平台载体,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优质项目双向落地,助力科技企业“出海”。四是加快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鼓励创新主体申报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拓展国际科技合作渠道,通过京津冀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联盟促进三地科技创新国际化协同发展。五是打造“一带一路”创新活动平台。发挥中关村论坛在共建国家的品牌效应,提升各类国际科技合作品牌活动平台作用,促进与共建国家学术交流与资源共享。系统强化五类平台建设,加速科技传播交流,推动跨界融合发展,形成协同创新效应,全面提升本市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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