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国发〔2024〕27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落实北京市推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科技创新合作,我委研究制定了《“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北京行动计划(2025-2027年)》,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代章)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北京行动计划
(2025-2027年)
为充分发挥首都资源优势,强化北京作为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重要窗口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重要枢纽功能,深化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以下简称共建国家)科技创新合作,按照《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北京市科技创新国际化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7年)》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深入践行“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以互联互通为主线,搭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平台,支持创新主体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稳步推动多领域创新链、产业链务实合作,不断拓宽更高水平、更具韧性、更可持续的共赢发展新空间,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共商共建。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完善多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实施有针对性的科技合作政策,共享科技成果和科技发展经验,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做出北京新贡献。
创新引领。发挥首都创新资源集聚优势,推动与共建国家联合开展科研攻关、技术创新、双向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人才和金融等要素高效配置,巩固和提升北京创新的国际竞争优势,助力与共建国家携手构建全球科技共同体。
产业协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各类企业在科技创新合作中的主体作用,围绕共建国家发展需求,营造国际一流科技创新生态,拓展新市场、培育新优势、发展新业态、提升新服务,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7年,北京作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在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彰显,成为引领共建“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重要枢纽。
建设百个科技创新平台。与共建国家创新交流合作网络不断优化,建立政府间、园区间国际科技合作机制。在海外布局一批企业服务平台,共建一批市级“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围绕“一带一路”布局建设一批北京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推动一批国际科技组织和机构落地。发挥中关村论坛等国际科技合作品牌活动作用,北京科技创新全球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开展百个联合研发项目。聚焦共建国家技术和产业优势与合作需求,持续推动各类创新主体深度参与国际联合研发。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科技金融等领域,支持开展一批国际联合研发项目,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国际环境。
服务百个创新主体。利用海外应用场景促进技术迭代,推动一批科技企业创新成果“走出去”。鼓励跨国技术转移机构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开展业务,推动一批科技成果在共建国家转化落地。推动一批创新主体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民间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活跃度持续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工作体系
1.加快形成“一带一路”科技合作新布局。按照“深化周边、巩固欧亚、拓展非拉、辐射全球”原则,持续深化与共建国家合作。深化与周边国家在医药健康、商业航天、数字经济等领域合作,稳固合作伙伴关系。加强与阿联酋、卡塔尔等中东国家在科技金融等领域合作,鼓励中东金融资本投资布局。推动与意大利、塞尔维亚等欧洲国家在先进制造、园区建设等领域合作,拓展与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在信息通信、轨道交通等领域合作。保持与欧美国家在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等全球共同关切领域开展合作,为落实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更多创新资源和渠道储备。
2.建立完善“四库”联动工作体系。梳理“一带一路”科技合作成果,动态更新、持续汇集,形成项目成果清单,建立“项目成果库”,为创新主体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路径和模式示范。聚焦优势技术和重点产业,摸清创新成果供给底数,持续明确合作需求,建立“技术储备库”,提升合作潜力。发挥使馆、外国商协会等机构渠道资源作用,汇集共建国家合作需求,建立“合作需求库”,增进对接、强化服务,促成务实合作。支持专业化、国际化服务机构,打造企业“出海”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平台机构库”,优化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统筹“四库”资源,建立“一带一路”工作推动体系,促进共建国家创新主体间深化合作。
(二)促进多领域产业链协同发展
3.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引导人工智能创新主体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推动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推动通信企业向共建国家提供5G整体解决方案,支持开展6G通信技术前瞻联合研究。结合共建国家发展阶段和发展需求,聚焦民生、政务等应用领域,开展数字科技项目合作,支撑建设数字丝绸之路。鼓励人工智能企业、互联网企业与共建国家开展深度合作,培育新业态,开拓新市场。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强化区块链等信息安全技术在共建国家的应用与推广。支持企业在海外投建智慧工厂,打造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样板案例。支持向共建国家开源人工智能大模型,持续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AI学术生态。
4.加强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合作。鼓励创新主体围绕生物医药、生命科学等领域与共建国家开展联合研发、产业合作等。支持创新主体与共建国家联合开展新型药物研发、国际临床研究等。鼓励科技企业围绕共建国家需求,强化医疗器械开发与应用。推动中医药等传统医药企业持续开拓共建国家市场,推动传统医药“出海”。推进数字疗法、人工智能辅助治疗等产品的研发应用,推动智慧医疗企业强化AI辅助诊疗软件“出海”,探索面向共建国家的AI远程医疗整体解决方案。推动在毛里求斯等国家建设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基地。
5.强化先进制造与新能源领域创新应用。强化通用人形机器人技术在共建国家的应用,围绕“机器人+”领域持续开展联合研究、技术转移。引导创新主体参与商业航天、低空技术、氢能等领域国际合作,鼓励参与国际规则、国际标准制定。推动商业航天企业拓展运载火箭、卫星制造国际市场,加强卫星应用合作。引导企业深化“数字地球”科技合作,服务“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建设。推动低空技术企业围绕中东、中东欧等区域需求,强化大载重、长航时无人驾驶飞机研发与应用。鼓励氢能企业持续探索在共建国家的氢能产业布局。
6.强化农业科技应用示范。推动科技企业加强“一带一路”农业科技合作,强化科技对共建国家农业发展的驱动作用。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与共建国家在绿色农业和科技农业上的合作,推动先进品种在共建国家应用。依托农业中关村、中国北京种业大会等品牌平台,促进企业“走出去”,参与共建国家农业生产和技术研发。
7.拓展民生服务领域科技合作。支持创新主体参与共建国家民生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拓展应用场景。推动企业在共建国家推广应用先进建筑管理技术体系,提升城市设施建设效率。推动在共建国家开展再生水、排污治理等项目。持续推动清洁能源、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先进科技落地共建国家。
(三)搭建多类型科技合作平台
8.共建“一带一路”联合研究平台。支持有合作基础的创新主体在共建国家合作建设“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深化创新合作。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探索在精准医疗、合成生物制造等前沿领域以共建联合实验室、开展联合研发项目等方式加强国际合作,以新质生产力赋能“一带一路”新发展。发挥外籍学者“汇智”计划、北京市杰出青年等项目作用,支持共建国家外籍优秀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科研合作。推动怀柔科学城重大科技设施平台开放共享,促进研究成果惠及更多南方国家。
9.加强国际科技园区合作。支持在海外共建科技园区,加强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更好服务当地创新发展和企业“出海”。鼓励有条件的中关村分园、特色园及相关创新主体,与白俄罗斯科技园、塞尔维亚BIO4生物科技园、古巴哈瓦那科技园、沙特达兰科技园等共建国家科技园区建立合作机制,缔结“姊妹园”伙伴关系,强化对接合作。高质量、高水平筹办国际科技园区及创新区域协会(IASP)2025年世界大会,利用IASP渠道资源,推动本市科技园区拓展国际合作渠道。
10.持续优化海外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创新主体在共建国家设立中关村企业驻海外服务代表处、孵化器、研发中心等平台载体,服务更多创新主体参与“一带一路”数字基础设施、技术联合攻关与创新应用等国际合作,助力科技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支持跨国技术转移机构在共建国家开展业务,促进创新成果双向高效流动。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孵化机构、科技园区等载体加大在共建国家布局,助力科技企业“出海”。
11.加快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鼓励与共建国家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各类创新主体申报建设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支持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与共建国家开展国际联合研发、学术交流、技术转移等活动,打造科技创新合作的标杆和枢纽。发挥好京津冀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联盟作用,促进三地与共建国家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
12.打造“一带一路”创新活动平台。提升中关村论坛在共建国家的品牌效应,常设“一带一路”主题平行论坛。举办国际基础科学大会、北京国际学术交流季等活动,广泛邀请共建国家科学界知名人士和机构深度参与、碰撞思想、凝聚合作共识。举办京港洽谈会科技专场等活动,发挥港澳独特合作优势,拓展与共建国家交流合作领域。持续提升中意创新合作周、科技外交官资源对接活动、中关村国际讲堂、“链接全球 协同创新”项目路演等活动平台作用,促进与共建国家创新资源对接、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创新成果在共建国家有序流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
做好协调联动,落实任务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定期工作调度机制,持续跟进各项重点任务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协调和解决工作问题。
(二)强化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创新投入机制和运作方式,多渠道、多主体、多形式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注重前瞻性和务实性,兼顾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性与公平性。
(三)加强总结宣传
及时总结“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新做法、新机制和新模式,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北京做法”。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相关重要国际活动,主动发出“北京声音”。充分利用融媒体开展宣传推广,增强与共建国家、重点城市等媒体交流合作,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
- 相关解读:
-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