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入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以下统称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联合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北京市支持校(院)企合作平台建设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
二、起草工作过程
一是组织开展调研。我委会同相关部门梳理重点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合作平台有关情况,组织高校院所、企业等单位召开座谈会,结合创新主体需求和建议等形成了《工作措施》。二是征求意见。向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征求意见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结合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工作措施》。
三、《工作措施》编制思路及有关考虑
一是强化企业牵头的产学研合作。加快推进高校院所的科研方向与企业的产业需求深度融合,实现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二是引导更多校(院)企合作平台建设。从给予科研资金支持、强化平台建设、加强人才培养等角度制定支持举措,推动企业牵头与高校院所共建更多高质量的合作平台。
四、《工作措施》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支持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支持企业牵头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对校(院)企合作平台给予资金支持,推动技术突破与创新成果转化。
二是支持申报市级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推进重大原始创新与技术攻关,强化对接融合,促进产学研用贯通协同。对符合条件的,支持企业牵头申报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概念验证、共性技术等创新平台。
三是支持硕博士研究生培养。针对支撑重点产业发展、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成效突出的校(院)企合作平台,在硕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推免指标、建设经费等方面给予共建高校配套资源支持。
四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将校(院)企合作平台符合条件的创新成果按程序纳入“三新”产品推荐目录,并在中关村国际技术交易中心等进行路演交易。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按程序选用平台产出的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且支持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中关村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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