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中关村示范区中国籍高层次人才为其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推荐函

  二、设定依据:

  《关于深化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 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的若干措施》(京发〔2018〕2号)

  三、申请条件:

  满足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创新创业类高层次人才等三大类16项标准之一的中关村示范区中国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详见附件:

  《中关村示范区中国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doc

  四、办理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提交纸质2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单位承诺书(提交纸质2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个人承诺书(提交纸质2份)。

  4.填写完整的《中关村示范区中国籍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登记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提交纸质2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5.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纸质2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6.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有效护照复印件(每人提交纸质2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7.用人单位聘雇合同(提交纸质2份,加盖申请单位骑缝公章;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8.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纸质2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9.证明其属于中关村示范区中国籍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纸质复印件或官方网站截图2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10.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提交纸质复印件2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五、注意事项:

  (1)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申请人须接受面谈;

  (2)申请材料原则上均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如单项证明材料为多页可盖骑缝章);

  (3)申请材料需前后信息一致,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时间需连续不间断;

  (4)外文申请材料(护照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译成中文(须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

  六、办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609室

  七、办理机构:

  北京科技人才发展中心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十、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用人单位向北京科技人才发展中心提出申请;

  (2)材料齐全,北京科技人才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如有必要须与申请人进行面谈;

  (3)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核材料,出具推荐函;

  (4)通知用人单位领取推荐函下联,并至公安部中关村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大厅办理。

  十一、联系电话:

  88828909

  附件下载:

      1.用人单位申请.docx

      2.单位承诺书.docx

      3.个人承诺书.docx

      4.中关村示范区中国籍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登记表.docx

      5.中关村示范区中国籍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登记表(样表).docx

      6.《中关村示范区中国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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